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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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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2017-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于2017年3月2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388号”批复核准。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简称为“17牡资01”,债券代码为“112537”。

2、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500万张,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00万张(含5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者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为2,658,887.96万元(截至2016年末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4.0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9.70%;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3,576.10万元、31,571.54万元和32,194.66万元的平均值)为32,447.43万元,按照本次债券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发行规模计算,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仍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目前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本期债券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10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6.30%-7.3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6月29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6月30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0、网下发行面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500万元(含50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不符合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7年6月28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等信息披露媒体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5、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等信息披露媒体、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简称:“17牡资01”,证券代码“112537”。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的票面利率最终基本利差和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或减去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即,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9、发行首日或起息日:2017年6月30日。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付息日: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6月30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6月30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本金兑付日:2022年6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6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5、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期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6、增信措施:无。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证评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8、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发行方式: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20、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1、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配售。

22、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24、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25、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6、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目前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8、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6.30%-7.30%,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6月29日(T-1日)13:00-16:00之间将《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本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询价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计算;

(7)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7年6月29日(T-1日)13:00-16:00点之间,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授权委托书(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5)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传真:010-83561007、010-83561008

联系电话:010-83561196、010-83561190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的情况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7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认购不足5亿元的剩余部分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5,000手(500万元),超过5,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7年6月30日(T日)、2017年7月3日(T+1日)和2017年7月4日(T+2日)每日的9:00-15:00.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6月29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欲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7年7月4日(T+2日)15:00前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1)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授权委托书(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5)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不参与网下询价、直接参与网下申购的各合格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截止日之前将上述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六)配售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票面利率以下的认购额原则上将获得全额配售;在票面利率上的认购额,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在票面利率以上的认购额,将不能获得配售。

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于2017年6月30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配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2017年7月4日(T+2日)15:00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为:

账户名称: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户号:321040100100192691

大额支付系统号:309100003132

联系人:孙燕妮

联系电话:010-63691554

传真:010-83561238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一条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

联系人:欧洋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一条路308号

电话:0453-6289333

传真:0453-6289333

邮政编码:157099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赵文洋、张棋、王欢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电话:010-83561209

传真:010-83561238

邮政编码:100086

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8日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8日

附件一: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注:请申购人认真阅读本表第二页重要提示及申购人承诺。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需正确勾选合格投资者类型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业务专用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交易所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选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如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百万元的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否()

机构名称(盖章)

2017年6月28日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示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3、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方案相关内容。

4、网下发行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下限为500万元(含50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为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

6、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6.30%-7.3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利率标位上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7.3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7.30%,但高于或等于7.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8,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7.00%,但高于或等于6.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60%,但高于或等于6.3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3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7、参与询价认购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有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8、参与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与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合格投资者传真后,请及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申购传真:010-83561007、010-83561008,咨询电话:010-83561196、010-83561190。

发行人■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一条路308号)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签署日期: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