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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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项目
增加投资规模的补充公告

2017-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17-019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项目

增加投资规模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27日,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项目增加投资规模的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信息披露指引,现对上述公告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原投资金额

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美诺华”)“1600吨原料药项目”经备案的总投资规模为80,000万元,项目计划分期实施,截至目前,一期项目共投入约5,000万元。

2、本次增加投资的原因

公司为了控制投资风险,减少资金成本压力,在2015年3月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该项目时,将项目一期投资规模暂定为3500万元,后期投入情况将根据外部市场变化和产品定位情况逐步增加。近两年来,公司对原料药市场定位逐步清晰,车间设计是以通过高标准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审计为目标,并且生产高质量原料药产品出口美国市场以满足市场需求。随着公司成功上市,宣城美诺华的定位明确在国际高端市场以及获得国际仿制药企业的原料药合同加工订单(Contract Manufacture Organization,CMO)。本次投资规模是综合考虑宣城美诺华未来发展规划及产品市场定位,且结合项目一期实际土建工程及设备投入情况,公司拟增加宣城美诺华“1600吨原料药项目”一期项目投资规模至33,000万元。

3、项目分析

该项目于2014年2月编制《美诺华原料药(API)项目可研性报告》,可研报告已提交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并取得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备案通知(发改备案(2015)553号)。可研报告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可研报告对项目的初步规划为:主要建设年产1600吨原料药生产线,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7450平方米,项目建设周期为5年,计划开工时间为2015年12月,根据产品开发进度分期建设。一期项目建成后,将生产沙坦类、他汀类等6个品种共计131吨医药原料药,产值约3.8亿元。

4、后续具体开发计划

一期项目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外部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经营状况、战略规划确定是否开展后期项目建设。

5、可能存在的风险

(1)项目实施风险

在一期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法规、园区管理、市场需求、详细设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等发生变化而导致无法按照一期建设项目的实施计划完成的风险。

公司已对一期建设项目设计市场、技术、自身营销能力等因素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分析,并对一期建设项目的产品方案、工艺方案、设备选择和工程施工方案进行了论证。公司将加强对一期建设项目的管理,力争按一期建设项目的实施计划完成。

(2)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为欧美发达国家和印度、中等发展中国家的医药生产企业。欧美成熟的医药生产企业在综合管理、研发技术、客户沟通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而印度、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医药生产企业在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随着国内外新的潜在竞争者加入,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开拓,加深与现有客户的业务关系,并发展新客户,以降低市场竞争带来的风险。

6、可研报告

该项目于2014年2月编制《美诺华原料药(API)项目可研性报告》,可研报告已提交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7、具体资金来源

一期项目总投资3.3亿元,具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行投入1亿元、宣城美诺华银行借款2.3亿元。

二、投资决策程序

1、2015年3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宣城美诺华,并在安徽宣城宣州区建设年产1,600吨原料药项目,一期项目投资3,5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2000万元。

2、2016年9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宣城增资至5,000万元。

关于宣城美诺华“年产1600吨原料药项目”的其他信息已由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

三、备查文件

1、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美诺华原料药(API)项目可研性报告》

4、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备案通知(发改备案(2015)553号)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