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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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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佗再造丸等75个品种获得
药品补充申请批件的公告

2017-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白云山 编号:2017-036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佗再造丸等75个品种获得

药品补充申请批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奇星药业”)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签发的华佗再造丸等75个品种《药品补充申请批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补充申请批件的主要内容

1、药物名称:华佗再造丸等75个品种

2、剂型:丸剂等 注册分类:中药

3、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748等

4、原药品生产企业:

名称: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赤岗北路33号

5、申请内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6、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华佗再造丸”等75个品种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41号)的相关规定作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品种。上述品种原申请人“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作为其上市许可持有人。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应当按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的有关规定履行持有人的相关义务与责任。

二、关于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

药品上市许可人(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MAH)制度是指将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的管理模式。这种机制下,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相互独立,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将产品委托给不同的生产商生产,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均由上市许可人对公众负责。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奇星药业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件,成为华佗再造丸等75个品种的上市持有人,是广东省第一家因整体搬迁取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批件的企业。以上批件的获得,有利于本公司药品创新与提升药品质量。

本公司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com.hk)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8日

附件: “华佗再造丸”等75个品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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