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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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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天业股份 编号:临2017-059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6月29日9:30,在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1577号天业中心主办公楼151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曾昭秦先生主持。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转让东营市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东营天成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山东万里置业有限公司签署〈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转让深圳天盈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一、议案四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07 股票简称:天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60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东营市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23,000万元转让东营市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东营万佳”)100%股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推进公司矿业国际化投资战略,适当收缩房地产业务规模,逐渐退出三四线城市,加快资金回笼,公司拟转让东营万佳股权。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与东营福麒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东营福麒”)签署《东营市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东营万佳100%股权转让给东营福麒,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东营万佳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经协商,确定东营万佳10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3,000万元。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东营福麒,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5887501510;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陈宇;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陈宇出资700万元,占比70%,陈长华出资300万元,占比30%;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9日;住所:东营市东营区登州路69号124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东营福麒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东营福麒总资产18,762.28万元,净资产4,815.05万元,2016年1-12月实现房地产经营收入3,689.36万元,净利润547.17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东营万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2689464939F;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岳彩鹏;注册资本:19,607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注册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华纳大街83号天业盛世龙城A区AS011(A10-1-106);成立日期:2009年5月20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工程设计;物业服务;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建材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本次交易涉及的东营万佳100%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公司不存在为东营万佳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形,东营万佳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东营万佳总资产为36,298.62万元,净资产为22,460.98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2,298.77万元,净利润-302.27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7年3月31日,东营万佳总资产为38,091.45万元,净资产为22,421.47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9.50万元。(未经审计)

四、标的资产评估情况及定价情况

公司拟转让东营万佳100%股权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东营市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简称“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根据评估报告,经采用资产基础法,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东营万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价值为22,992.44万元,与账面价值22,460.98万元相比,增值531.46万元,增值率为2.37%。经协商,确定转让东营万佳100%股权金额为23,000万元。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东营福麒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标的为东营万佳100%股权。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同意将持有的东营万佳100%股权转让给东营福麒,东营福麒同意受让该标的股权。

2、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总额共计人民币23,000万元,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第一笔款人民币6,900万元,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个月内支付;第二笔款人民币6,900万元,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个月内支付;尾款人民币9,200万元,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六个月内支付。

3、基于本次股权转让而应缴纳的全部税费由各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4、本协议生效之前,标的股权对应的东营万佳损益由公司享有和承担,本协议生效以后,标的股权对应的东营万佳损益由东营福麒享有和承担。

同时,双方还就违约责任、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升矿业业务规模和比重,适当收缩房地产业务规模,逐渐退出三四线城市,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本次交易能够加快资金回笼,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并为公司推动矿业国际化投资战略和矿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交易完成后,东营万佳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不再参与东营万佳的运营,也不承担其经营风险和责任。本次交易(该收益确认需以会计师年度审计之后的结果为准)预计将会给公司带来约3393万元的收益,将对公司2017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07 股票简称:天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61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项目合作开发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5月6日、5月31日、8月2日分别披露《关于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关于项目合作开发事项进展公告》、《关于公司与东营天成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的公告》,公司分别与山东万里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万里置业”)、东营天成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天成鸿发”)合作开发万福佳园和鸿发广场房地产项目。2017年6月28日,公司分别与万里置业、天成鸿发签署《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之补充协议》,退出以上合作开发项目,其中,获得万福佳园房地产项目溢价款540万元,同时收回对万里置业享有的债权72,263,858.48元;获得鸿发广场房地产项目溢价款50万元,同时收回对天成鸿发享有的债权28,988,247.91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补充协议相关方基本情况

1、万里置业,成立于2004年1月1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2758280595Y;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东营区菏泽路195号;法定代表人:马艳丽;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房屋租赁。其中,马艳丽持有其87.41%股权,马学海持有其12.59%股权。万里置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万里置业总资产89,756.00万元,净资产1,537.23万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99.41万元。

2、天成鸿发,成立于2002年7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740976789T;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物探院东临;法定代表人:王勇;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房屋租赁、中介;建材、五金机电、金属材料(不含有色金属)、石油设备及配件、消防器材、劳保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钢材、电缆、水泥、水泥制品、野营房、陶粒砂、石英砂、办公用品、微机耗材、工矿配件、汽车配件、土产杂品、防护用品销售;物业管理。其中,东营天成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27.5%股权,胜利油田物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72.5%股权。天成鸿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天成鸿发总资产95,725.77万元,净资产-2,911.59万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3,826.79万元。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万里置业签署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原协议履行情况

(1)项目建设及开发、销售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编号为【东房住字第K2015012】、【东房住字第K2016003】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累计对外销售278套,万里置业取得房产预收金额约21,430万元,尚有164套未销售,预计在2018年5月之前实现全部销售并达到项目清算分红条件。

(2)公司前期投入情况:截至2017年6月22日,公司累计向万里置业投入72,263,858.48元,公司前期投入全部作为公司对万里置业享有的债权。

(3)公司向万里置业支付本项目合作收益款情况:尚未支付合作收益款。

2、原协议权利义务。

(1)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原协议项下双方尚未实现的所有权利义务均行终止。

(2)由万里置业单独或寻求其他合作企业继续负责本项目的销售及经营管理等后续一切工作,承担本项目后续发生的全部费用。

(3)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止,双方均已履行原房地产项目开发协议的相应权利义务,均不存在违约问题。

3、价款及支付

基于原协议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万里置业同意向公司支付公司为开发本项目投入的前期费用72,263,858.48元及项目溢价款5,400,000元。该等款项共计77,663,858.48元,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第一笔款人民币28,663,858.48元,于协议生效后1个月内支付至公司指定的账户;第二笔款人民币21,000,000元,于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支付至公司指定的账户;尾款人民币28,000,000元,于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支付至公司指定的账户。

各方还就协议违约责任、解除及变更、保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

(二)与天成鸿发签署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原协议履行情况

(1)项目建设及开发、销售情况:截至2017年6月22日,该项目已取得编号为【东房注字第2016017号】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累计对外销售368套,已取得房产预收金额约16,632万元,尚有234套未销售,预计在2018年7月之前实现全部销售并达到项目清算分红条件。

(2)公司前期投入情况:截至2017年6月22日,公司累计向天成鸿发投入28,988,247.91元,公司前期投入全部作为公司对天成鸿发享有的债权。

(3)项目分红及支付情况:尚未达到分红条件。

2、原协议权利义务

(1)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原协议中公司的权利义务全部终止,公司的权利义务全部由新的合作开发企业承继。

(2)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止,双方均已履行原房地产项目开发协议的相应权利义务,均不存在违约问题。

3、价款及支付

基于原协议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天成鸿发同意向公司支付公司为开发本项目投入的前期费用28,988,247.91元,并支付项目溢价款500,000元。该等款项共计29,488,247.91元 ,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第一笔款人民币8,488,247.91元,于协议生效后1个月内支付至公司指定的账户;第二笔款人民币9,000,000元,于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支付至公司指定的账户;尾款人民币12,000,000元,于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支付至公司指定的账户。

各方还就协议违约责任、解除及变更、保密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三、关于本次交易项目溢价款的确定情况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拟终止万福佳园开发项目合作协议所涉及万福佳园房地产项目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拟终止鸿发广场开发项目合作协议所涉及鸿发广场房地产项目(住宅部分)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简称“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依据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有关市场交易资料和现行市场价格标准,并参考资产的历史成本记录,以资产的继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以上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万福佳园房地产项目评估价值为5,400,455.64元,与账面价值1,358,943.57元相比,增值4,041,512.07元,增值率为297.40%,参考评估情况并经各方协商,确定项目溢价款5,400,000.00元,同时公司收回前期投入所形成的债权款72,263,858.48元。鸿发广场房地产项目(住宅部分)评估价值为427,052.46元,与账面价值-3,416,731.25元相比,增值3,843,783.71元,增值率为112.50%,参考评估情况并经各方协商,确定项目溢价款500,000.00元,同时公司收回前期投入所形成的债权款28,988,247.91元。

四、本次交易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升矿业业务规模和比重,适当收缩房地产业务规模,逐渐退出三四线城市,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本次交易能够加快资金回笼,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并为公司推动矿业国际化投资战略和矿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交易完成后,以上合作开发项目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也不承担其经营风险和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07 股票简称:天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62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深圳天盈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18,000万元转让深圳天盈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天盈实业”)51%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推进公司矿业国际化投资战略,适当收缩房地产业务规模,加快资金回笼,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与吉林省中青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吉林中青”)签署《深圳天盈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持有的天盈实业51%股权以18,000万元转让给吉林中青。天盈实业其他股东深圳市中汇盈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李彦均放弃优先受让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天盈实业股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吉林省中青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45894989470;法定代表人:金涛;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吉林省金涌汇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700万元,占比70%,吉林青旅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比30%;成立日期:2012年4月13日;住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川渝.泓泰国际-环球贸易中心二期第1幢2307室、2308室、2309室;营业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以上各项不含非法理财、集资、吸储、贷款、期货、保险、融资、证券业务),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相关股权投资咨询业务。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吉林中青总资产为30,646.64万元,净资产为636.64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422.33万元,净利润102.11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天盈实业,法定代表人:曾昭秦;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3,0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深圳市中汇盈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李彦出资1,1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9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6497433M;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目前,天盈实业控股深圳天盈金德昌置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天盈恒基实业有限公司。

2016年6月,天盈实业与深圳德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创蓝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羊台山庄房地产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同时天盈实业与深圳德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创蓝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赖屋山股份合作公司、深圳金德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羊台山庄房地产项目投资合作股份确认书》,共同成立深圳天盈金德昌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天盈金德昌”),合作开发深圳羊台山庄房地产项目。天盈金德昌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天盈实业出资2,550万元,出资比例为51%。深圳羊台山庄房地产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办事处赖屋山侧、羊台山森林景区北侧及福龙路边,占地总面积为65,945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5日披露的临2016-048号公告。

深圳天盈恒基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4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天盈实业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0月27日披露的临2015-074号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他股东均未实缴出资,该公司未实际开展业务,对本次交易定价不产生影响。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公司不存在为天盈实业担保、委托天盈实业理财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向天盈实业提供借款183,811,366.44元,公司已在《深圳天盈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了偿还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部分。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天盈实业总资产为19,218.37万元,净资产为3,202.21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794.32万元,净利润142.21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7年3月31日,天盈实业总资产为21,573.54万元,净资产为3,079.63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22.58万元。(未经审计)

四、本次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分析说明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升矿业业务规模和比重,推进、落实矿业国际化投资战略,在全球范围内投资整合优质资源类项目,适当收缩房地产业务规模,整合资源、盘活资产,加快资金回笼,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及盈利能力,为矿业国际化投资战略的实施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交易定价考虑的具体因素,一是2016年6月天盈实业与相关方签订《羊台山庄房地产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获得与相关方合作推动深圳羊台山庄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机会以来,相应投入了人力、物力、财力,公司委派项目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进驻项目;通过天盈实业向项目相关方提供资金支持;积极与各方协商沟通、共同推进,逐步解决了部分土地遗留问题,有效降低了项目土地前期熟化阶段的风险,推动了项目开发进程,提升了项目价值。目前该项目已准备向有关政府部门申报项目立项手续,项目其他各项开发手续的申报也正在准备中。二是项目所在的龙华区域土地稀缺性明显,近两年以公开招标方式成功出让的住宅土地,仅有2016年6月位于民治办事处腾龙路和建设东路交汇处A816-0060宗地,综合楼面地价56,781元/平米,该宗地距离羊台山庄房地产项目约4.5公里;截至2017年5月,深圳市商品住房均价为54,512元/平米(摘自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位于民塘路与建设路交汇处,距羊台山庄房地产项目约4公里的某在售房地产项目,目前销售均价64,000元/平米(摘自深圳房地产信息网),优越的地段和供应的稀缺使得区域内土地竞争异常激烈,未来羊台山庄项目价格优势明显。三是项目所在的周边市政配套逐步完善,项目周边约3公里内已有上横朗村、下横朗村等约7个村、社区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并且规划了多所学校、商业设施、公交始末站、体育场所等基础市政配套,建设中的深圳市地铁6号线大浪站距离项目200余米,片区规划的逐步得到落实将有效提升项目区位价值。四是天盈实业核心资源为其参与开发的深圳羊台山庄房地产项目,该项目目前仍处于前期土地熟化和项目立项报批阶段,最终建筑面积、容积率及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尚待政府有关部门批复,预计周期较长,未来项目正式开展建设时间尚无法确定。

基于上述因素,公司本次转让天盈实业51%股权的价格为18,000万元,与天盈实业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3,202.21万元相比,增值14,797.79万元,增值率为462.11%。本次交易定价系基于双方对天盈实业前期对深圳羊台山庄房地产项目的投入、项目取得的进展、参考区域内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现状及该项目未来良好的开发前景的认同,经友好协商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天盈实业、吉林中青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同意将持有的天盈实业5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3,060万元)转让给吉林中青,吉林中青同意受让该标的股权。

2、吉林中青充分认可公司前期投入的人力、物力及财力,同时考虑到参与合作开发的羊台山庄项目未来的开发前景及收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受让方和转让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总额共计人民币1,8000万元,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第一笔款人民币5,400万元,于转让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个月内支付;

第二笔款人民币5,400万元,于转让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个月内支付;

第三笔款人民币7,200万元,于转让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六个月内支付。

3、基于本次股权转让而应缴纳的全部税费由各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4、本协议生效之前,标的股权对应的损益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本协议生效以后,标的股权对应的损益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5、各方应积极配合天盈实业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促使目标公司召集股东会会议、修改公司章程。各方应及时提供或签署办理该等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相关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6、各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转让方累计向天盈实业提供借款183,811,366.44元,受让方同意于转让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个月内代天盈实业向转让方偿付完毕。

7、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转让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同时,协议还就违约责任、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升矿业业务规模和比重,适当收缩房地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本次交易能够加快资金回笼,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并为公司推动矿业国际化投资战略和矿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交易完成后,天盈实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不再参与天盈实业的运营,也不承担其经营风险和责任。本次交易(该收益确认需以会计师年度审计之后的结果为准)预计将会给公司带来约1.49亿元的收益,将对公司2017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天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63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19日 9 点 15分

召开地点: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1577号天业中心主办公楼1516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19日

至2017年7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6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的股东大会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 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 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和持股 凭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 2017 年7月 18 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

3、会议登记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1577号天业中心主办公楼

六、 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王 威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 1577 号天业中心主办公楼

邮政编码:250102

联系电话(传真):0531-86171188

2、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