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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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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7-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或“华融证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15号”核准。

2、华融证券本次公开发行面值150,000万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1,5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为108.00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3.83亿元(2014年-2016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7、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50%-5.5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8、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2017年7月3日(T-1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簿记情况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2017年7月4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五)配售”。

10、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本期债券认购不足15亿元的剩余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7年6月30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5、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三)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3年。

(四)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15亿元,一次发行完毕。

(五)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债券存续期票面利率固定不变。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债券票面金额: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七)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八)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九)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十)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十一)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十二)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7月4日。

(十三)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四)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7月4日。

(十五)到期日:本次债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7月4日。

(十六)兑付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七)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7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八)兑付方式及金额:本次债券兑付方式为到期兑付,兑付金额为本次债券的票面面值。

(十九)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7月4日至2020年7月3日。

(二十)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二十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二十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配售规则:本次债券发行采取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的方式,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由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照比例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在参与网下询价的有效申购均已配售情况下,簿记管理人可向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的网下申购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二十三)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四)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十五)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十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户名: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站支行

账 号: 350645001503

(二十七)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十八)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50%-5.50%,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7年7月3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7月3日(T-1日)13:00至16:00间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经簿记管理人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网下利率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利率询价和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7)每一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之前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2、提交

参与询价与认购的投资者应在2017年7月3日(T-1日)13:00至16:00间将加盖公章后的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每家合格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不得撤销。合格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传真:【010-59944499、010-59944500、010-59944502】

电话:【010-60840871、010-60840909】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7年7月4日(T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4)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5)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经其备案的私募基金;(6)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7)名下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8)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二)发行数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15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协议认购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时间

本期公司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7年7月4日(T日)的9:00-16:00、2017年7月5日(T+1日)的9:00-16:00。

(四)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7月3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拟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申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申购数量,并与合格投资者签订《网下认购协议》,或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网下协议认购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五)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照比例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在参与网下询价的有效申购均已配售情况下,簿记管理人可向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的网下协议认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六)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7年7月5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7华融G1”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提交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账号:44201518300052504417

开户行大额支付系统号:105584000440

开户行联系人:杨栋、尚粤宇、崔岳、刘杨

开户行电话:010-57601906

传真:010-57691990

(七)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向主承销商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一)发行人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57649122

传真:010-57649134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9号7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杨栋、尚粤宇、崔岳

联系电话:010-57601906

传真:010-57601990

发行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

附件: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3、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4、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15亿元(含15亿元);

5、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最多可写5档申购利率及对应的认购申请金额;

8、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9、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10、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申购询价区间为3.40%-4.4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申购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3.9%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90%,但高于或等于3.80%时,有效申购金额8,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80%,但高于或等于3.70%时,有效申购金额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70%,但高于或等于3.6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60%,但高于或等于3.5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5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11、本表一经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对簿记管理人发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12、每家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之前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13、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14、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投资者传真后,请进行电话确认。

传真号码:【010-59944499、010-59944500、010-59944502】

确认电话:【010-60840871、010-60840909】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