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17-016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涛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涛江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鉴于李涛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补选的监事就任前,李涛江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的职责。
公司及监事会对李涛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及相关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17-017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胡宝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胡宝志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鉴于胡宝志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补选的监事就任前,胡宝志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
公司及监事会对胡宝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及相关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17-018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蔡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蔡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蔡升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蔡升先生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蔡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及相关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17-019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6月21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161号办公楼1211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涛江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李彦斌先生、马玉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李彦斌先生、马玉清先生简历如下:
李彦斌,男,汉族,中共党员,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1年8月至1984年10月在华东石油学院总务处工作担任技术员;1984年10月至1990年2月在华东石油学院人事处工作,担任科员;1990年2月至1994年6月在胜华炼油厂工程科担任科长;1994年6月至1997年9月在石油大学机械厂任厂长;1997年9月至1998年11月在石油大学物资公司担任经理;1998年11至2004年3月在石油大学技术装备中心担任主任;2004年3月至2005年5月任校办产业及经营管理处副处长;2005年5月至2009年4月担任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7年3月任山东石大恒业科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校属企业党工委副书记、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马玉清,男, 1968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1988年至1992年在石油大学财务处任主管会计;1993年至2001年在石油大学机械厂任会计主管;2002年至2005年任石油大学机电教学总厂总经济师兼财务部主任;2006至2017年4月任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主任,其中2014年9月至2017年4月兼任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7年4月至今任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17-020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6月21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161号办公楼1211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制定〈集团公司高管及事业部高管薪酬管理试行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制定的《集团公司高管及事业部高管薪酬管理试行办法》。本议案关联董事郭天明、于海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二)通过《关于制定〈集团公司高管及事业部高管绩效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制定的《集团公司高管及事业部高管绩效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本议案关联董事郭天明、于海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三)通过《关于〈集团公司高管及事业部高管2017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集团公司高管及事业部高管2017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本议案关联董事郭天明、于海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四)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尤廷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集团总部和事业部组织结构设计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同意公司制定的集团总部和事业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充分体现公司中小投资者对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意愿和诉求,保障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同意公司制定的《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切实保护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征集投票权行为,同意公司制定的《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7年7月17日14:00,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161号办公楼1211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制定〈集团公司高管及事业部高管薪酬管理试行办法〉的议案》;
2.《关于制定〈集团公司高管及事业部高管绩效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的议案》;
3.《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17-021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28日,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17-022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161号办公楼1211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17日
至2017年7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3、4号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上述第5号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郭天明、于海明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应持有的证件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亦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在出席会议时应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委托人持股凭证除外)。(用信函登记时请提前一周寄出)。
(三)登记时间
2017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四)登记地点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161号办公楼1202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人:张丽蕾
联系电话:0532-55710862传 真:0532-55710865
电子邮箱:sdsh@sinodmc.com
邮政编码:266000
地 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161号办公楼1202室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