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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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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88证券简称:中国银行公告编号:临2017-02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29日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及中国香港中环金融街8号香港四季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本行优先股股东审议。因此,优先股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 会议主持情况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副董事长陈四清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情况

1、 本行现任董事13人,出席12人。董事长田国立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 本行现任监事7人,出席5人。监事长王希全先生、监事高兆刚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 本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情况

1、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2016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2017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17年度外部审计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0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本行董事

7.01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陈四清先生连任本行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2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张向东先生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3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肖立红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4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汪小亚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5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赵杰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发行债券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修订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第1-7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肖立红女士、汪小亚女士、赵杰先生出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任期将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各自任职资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以上第8、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需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生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宁、柳思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7-02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执行董事离任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非执行董事张奇先生、刘向辉先生任期至本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即2017年6月29日)止。因任期届满,自2017年6月30日起,张奇先生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刘向辉先生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风险政策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奇先生、刘向辉先生已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

本行董事会对张奇先生、刘向辉先生任职期间对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