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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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意向书的公告

2017-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1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67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意向书》属于协议各方合作意愿的初步框架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对目标公司尚未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是否能达成最终交易和交易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意向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意向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再升干净空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再升”或“投资方”)与Aire-Plus Systems Pte Ltd.、Golden Alliance Management Ltd.、Chia Mia Nguang和Chia Kar Lip Daniel签署合作框架意向书,就增资业加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业加”)和东莞市业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业加”)签订合作框架意向书,苏州业加和东莞业加以下统称“目标公司”。

协议约定北京再升拟以现金增资方式认购目标公司部分股权,增资后占目标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51%。

二、协议对方当事人情况

1、业加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76417866W

注册资本:113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

成立日期:2005年08月02日

法定代表人:LIM PATRICK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东富路43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空气过滤机组等新型机电元件,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环境净化工程设计。

股东:Aire-Plus Systems Pte Ltd.、Golden Alliance Management Ltd.

2、东莞市业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KGMK8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年12月08日

法定代表人:丹尼尔

主要经营场所:东莞市石碣镇四甲庆丰西路6号深莞智造产业园B区B3、4号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空气过滤设备、空气过滤机组等新型机电元件并提供售后服务(涉限涉证及涉国家宏观调控行业除外,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和开发自产产品。

股东:Aire-Plus Systems Pte Ltd.

3、Aire-Plus Systems Pte Ltd.:最终控股股东为Chia Mia Nguang和Chia Kar Lip Daniel(两人系父子关系),分别持有Aire-Plus Systems Pte Ltd.总股本的85%和12%。

4、Golden Alliance Management Ltd.:最终控股股东为Chia Mia Nguang和Chia Kar Lip Daniel(两人系父子关系),分别持有Golden Alliance Management Ltd.总股本的85%和12%。

三、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各方同意暂以签订正式投资协议时目标公司净资产对目标公司1:1比例进行估值,投资方注资后占目标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51%。鉴于各方尚未开展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最终交易价格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2、各方确认本次投资方以现金进行增资,其中具体支付方式及其他约定以各方签署的正式投资协议为准。

3、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至各方签署正式投资协议之日或各方书面终止本意向书相关事项谈判之日,目标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未经投资方书面许可均不得直接或间接与本意向书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进行与本意向书相近似或类似的任何谈判、作出任何与本意向书相近似或类似的请求、招揽任何与本意向书相近似或类似的要约或签订任何本意向书相近似的文件。

4、本协议为投资合作框架性协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实施,由“北京再升”主导和负责,目标是引进欧洲先进室外干净空气净化等新技术,用增资方式促进目标公司转型升级,生产新型室外空气净化装置等商业用净化装备。本次投资完成后,再升科技不参与目标公司日常经营,目标公司将保持原主要经营团队持续稳定。

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各方合作意向及合作原则的初步框架性约定,目前对目标公司尚未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是否能达成最终交易和交易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收购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公司的战略规划,但对收购标的的尽职调查尚未开展,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公告披露。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