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简称:中远海能股票代码:600026 公告编号:临2017-032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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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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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能源”、“本公司”或“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大连油运向国家开发银行的借款3,22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1911亿元)及1,991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3527亿元)外汇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分别为三年五个月及三年两个月。
经本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可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2016年9月19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为全资子公司大连油运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3亿元和12.2亿美元的担保,上述预计担保的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发布的临2016-042号公告《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告》及于2016年9月20日发布的临2016-056号公告《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次公告的对外担保事项在上述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大连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友好广场6号中远海运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徐亚洲。
注册资本:63.78152557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进出口物资海陆联运,货运船舶代理等。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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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大连油运。
担保方式:本公司为大连油运向国家开发银行的外汇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总担保金额:3,225万美元及1,991万美元。
担保期限:借款合同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即担保期限分别为三年五个月和三年两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大连油运是本公司油气业务重要的平台,若能以被担保的形式融资借款,充分使用银行借款这类低息资金,不仅能显著降低流动性风险和融资成本,还能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本公司五位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本公司为大连油运及其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其审议程序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公司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为大连油运及其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该等意见于2016年7月28日发出)。
本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本公司可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016年9月19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为全资子公司大连油品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3亿元和12.2亿美元的担保。本次公告的对外担保事项在上述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04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4.2825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2.51%;本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2.0383亿美元和人民币12.4668亿元(合计约人民币94.2553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4.38%;逾期担保数量为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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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本公告中汇率采取公告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7940元,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