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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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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17-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7-030

优先股代码:140001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213,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47%)的股东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未来6个月期间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997,9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量为213,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需要。

2、股份来源: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本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本公司股份和因本公司实施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所获得的股份。

3、本次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8,997,9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若在本减持计划披露日至计划减持期间截止日之间本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价格区间: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公司2007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公司2010年10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等非公开发行文件中承诺,自该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该次认购的股份。

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目前上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四、备查文件

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