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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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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7-046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5人,截至2017年6月29日,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蔡顺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补选徐孙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蔡顺明先生、汲广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补选徐孙庆先生、全卓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杨勇先生(简历附后)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周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周青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为苏州辉煜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参股企业苏州辉煜置业有限公司的融资需求,同意为其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5.05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决定具体的担保事宜。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7)。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转让绿地物业并与雅居乐物业进行战略合作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雅居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居乐物业”),股权转让对价为1,000,000,000.00元。同时,公司拟与雅居乐物业结成战略性合作伙伴,支持雅居乐物业未来物业管理及各类社区增值服务的快速发展。为此,公司与雅居乐物业达成共识,自2018年至2022年的5年内,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将以雅居乐物业作为优先级物业合作商。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绿地物业并与雅居乐物业进行战略合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8)。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49)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日

杨勇先生简历

杨勇,男,中国国籍,197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经理。历任海南海城房地产实业总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副经理、投资管理部经理、副总经济师等职务。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7-047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支持公司参股企业苏州辉煜置业有限公司的融资需求,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5.05亿元。

● 截至目前,公司未向苏州辉煜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截至目前,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

一、 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辉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煜置业”)为公司参股企业,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苏州绿地太湖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

苏州辉煜置业有限公司目前开发的项目为“锦秀吴越花园”,位于江苏吴江鲈乡南路西侧,芦荡路南侧。项目为两个地块合并而成,地块1(WJ-J-2016-026)用地面积46530.6平方米,地块2(WJ-J-2016-027)用地面积49747平方米。项目规划容积率1.8,总建筑面积23.36万平方米。其中,地块南侧(一期)为7层叠加别墅,地块北侧(二期)以17层到33层高层为主。

因“锦秀吴越花园”项目开发融资贷款需要,公司(含下属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辉煜置业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5.05亿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决定具体的担保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辉煜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河路18号

法定代表人:王凤友

注册资本:4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7月7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辉煜置业总资产6.04亿元,净资产1904.95万元,资产负债率96.84%。

截至2017年5月31日,辉煜置业总资产12.84亿元,净资产3787.75万元,资产负债率97.05%。

3、股权结构

目前,辉煜置业股权结构如下:旭辉集团全资子公司苏州旭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绿地太湖置业有限公司各持有其50%的股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支持其正常的融资需求,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晓漫、郑成良、华民、吴晓波、卢伯卿就本次担保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1、本次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支持其必要的融资需求,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1、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7年5月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折合人民币为5.78亿元(不含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972.45亿元人民币。

2、逾期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2004年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集团”)和绿地集团互保,在农业银行贷款5,000万元,绿地集团按期还款,华源集团逾期未还。后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委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资管”)接手。2015年6月,华源集团宣告破产。长城资管向华源集团申报了相关债权,同时通过法院向绿地集团主张相关权利。2017年1月,一审法院判决绿地集团应于华源集团破产程序终结后十日内偿付长城资管在华源集团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相关债权。目前,华源集团破产程序尚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7-048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绿地物业并与雅居乐物业

进行战略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雅居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为1,000,000,000.00元。同时,公司拟与雅居乐物业结成战略性合作伙伴,支持雅居乐物业未来物业管理及各类社区增值服务的快速发展。为此,公司与雅居乐物业达成共识,自2018年至2022年的5年内,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将以雅居乐物业作为优先级物业合作商。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本次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雅居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集团”)与雅居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居乐物业”)、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物业”或“标的公司”)签署了关于绿地物业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雅居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为1,000,000,000.00元。同时,公司拟与雅居乐物业结成战略性合作伙伴,支持雅居乐物业未来物业管理及各类社区增值服务的快速发展。为此,公司与雅居乐物业达成共识,自2018年至2022年的5年内,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将以雅居乐物业作为优先级物业合作商。

2、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已生效。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雅居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雅居乐花园兴业路管理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奉潮

注册资本:伍千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6月26日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水电维修,室内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属下小区经营),家居清洁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物品除外),酒店管理服务,餐饮、娱乐及体育项目运营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简介

雅居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居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7年,为雅居乐集团旗下专业提供物业管理及其增值服务的营运机构。目前,物业管理范围覆盖全国逾40多座城市和地区,共200多个标杆项目,实际在管物业面积逾6000万平方米,员工总数1万人,在2017年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里排名第13位。

雅居乐集团创立于1992年,2005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雅居乐集团目前形成地产集团、雅生活集团、环保集团、建设集团、酒店管理等并驱发展的多元化大型集团。除了在核心业务房地产开发上积极布局,其他业务板块也全面发力,即将迎来爆发式的发展,成为雅居乐业绩增长的新动力。于2016年12月31日,雅居乐集团总资产为1,317.25亿元,净资产为441.55亿元。2016年度,雅居乐集团实现营业收入466.80亿元,实现净利润30.50亿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崇明县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22室(上海泰和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吴晓晖

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5日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会所管理,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建筑装潢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地产经纪,停车场(库)管理,保洁服务,泊车服务,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简介

绿地物业成立于2010年11月25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50万元,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90.9091%、9.0909%的股权。自成立伊始,绿地物业就将自身发展目标定为国际一流的物业管理公司,成为绿地集团在全球高端商业和住宅项目的指定物业管家。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绿地物业已获得一级物业管理资质,为绿地集团一级供应商,目前已签约优质物业项目合同面积417万平方米,包括中国第一高楼武汉绿地中心等大型高端商业体。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绿地物业总资产为8,366.08万元,净资产为650.33万元。2016年度,绿地物业实现营业收入12,152.12万元,实现净利润286.33万元。

截至2017年5月31日,绿地物业总资产为10,683.53万元,净资产为1,032.39万元。2017年1-5月,绿地物业实现营业收入6,703.21万元,实现净利润382.06万元。

4、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行为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17〕第124号),经采用收益法评估,以2016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在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99,2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亿玖仟贰佰万元整),评估增值98,549.67万元,增值率 15161.54%。

采用收益法评估增值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收益法评估是从资产的未来盈利能力的角度对企业价值的评价。其计算过程考虑了双方战略合作愿景,对直接反映被评估企业盈利能力的物业管理规模参数,以交易双方对未来物业合作规划为基础给予适当预测。根据双方战略合作安排,未来5年,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将提供最多1000万平方米物业服务面积及其他方面支持。因此,收益法评估结果综合了委估企业及双方的业务合作、资源整合、品牌叠加、市场拓展等一系列衡量要素,能更好地反映被评估企业的财务价值和双方的战略合作价值。

四、协议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价格

绿地物业100%股权转让价格为100,000万元。按此价格,雅居乐物业(“受让方”)将分别以人民币90,909.1万元、9,090.9万元向绿地集团、本公司(合称“出让方”)受让绿地物业90.9091%、9.0909%的股权。

2、股权交割

交易各方同意,以下条件同时满足之日为标的股权的转让交割日:

(1)本次股权转让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

(2)股权转让款的51%完成支付;

(3)各方已签署《股权交割确认书》。

各方应采取最大努力,确保交割日不晚于2017年6月30日。

交割日至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成日的期间内,与标的股权相关的一切权利义务、标的公司的利润和亏损均归属受让方。

3、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雅居乐物业应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向出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的51%;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60日内,向出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剩余49%。

4、战略合作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雅居乐物业将采取“雅居乐物业”及“绿地物业”双品牌战略管理,将绿地物业打造为住宅和商业物业管理项目标杆品牌,扩大绿地物业的业务规模、承接能力,以及提高业务管理水平,通过雅居乐物业和绿地物业共同实现绿地集团所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增值保值。公司承诺,在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允许范围内,将其绿地物业业务运营所需的商标(包括但不限于“绿地”有关的文字及图形商标)、品牌免费授予绿地物业在物业管理业务范围内使用,且免费授予期间不少于五年,授予期满,雅居乐物业与公司将另行协商。

公司将支持雅居乐物业物业管理及各类社区增值服务的快速发展,并探讨股权层面的合作关系,雅居乐物业要支持绿地社区金融、智能家居、社区养老、远程医疗等业务的开展。公司后续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将以雅居乐物业作为优先级物业合作商。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五年内,在符合所适用的全部法律、法规、规则的前提下,确保雅居乐物业通过合法合规的程序,每年自公司开发的物业中获得700万平方米物业服务面积;在此基础上,促使雅居乐物业通过合法合规的程序,每年自公司开发的物业中再优先获得300万平方米物业服务面积。在符合相关政府指导价(如有)的前提下,前述物业服务面积的平均物业管理费单价原则上不低于市场公平价格。

鉴于雅居乐物业定位为中高端物业服务供应商,公司开发并依法交付于雅居乐物业提供物业服务的房地产项目,应在符合相关政府指导价(如有)及其他价格方面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与雅居乐物业合理确定与其物业服务水平匹配的价格。同时,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对雅居乐物业承接的物业项目在前期介入费、返修费、验房费等方面进行政策扶持。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地产行业龙头企业,拥有庞大的房地产业务体量、显著的品牌优势、强大的资源获取能力。雅居乐物业作为全国领先的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专业能力突出、发展模式成熟、经营业绩良好。因此,双方合作具有明显的互补性、协同性。未来,双方将努力推动雅居乐物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为业主提供最优质服务,成为物业管理领域的标杆企业。

本次交易如顺利完成,可为公司带来约9.93亿元投资收益(具体以经审计的数据为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0606 证券简称:绿地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7-049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绿地会议中心(上海市协和路111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20日

至2017年7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17年7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方法如下:

1、 登记时间:2017年7月17日(星期一)上午9:30至下午16:30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3、登记地点联系方式: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4、登记地点交通:地铁2 号线、11号线江苏路站4 号出口,公交01、62、562、923、44、20、825、138、71、925 路

5、股东须持以下有关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③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6、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700号

(2)邮政编码:200023

(3)联系电话:021-63600606,23296400

(4)联系传真:021-53188660*6400

(5)电子邮件: ir@ldjt.com.cn

(6)联系人:李女士、田先生

2、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7-050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8人,截至2017年6月29日,实际参加表决监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徐玲玲女士、黄志炜先生(简历附后)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卢薪先生、张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卢薪先生、张燕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1日

徐玲玲女士简历

徐玲玲,女,中国国籍,1973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经济师。现任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历任上海市土地发展中心地产科科员,上海地产南站有限公司土地储备部经理,上海地产馨逸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地产保障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党总支副书记,上海地产住房保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务。

黄志炜先生简历

黄志炜,男,中国国籍,1971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经理。历任上海市居住区综合开发中心基地开发部科员,上海中星(集团)公司房地产部科员,上海中星集团齐城实业有限公司副经理,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第二项目部副经理,上海中星集团世城齐城有限公司经理,上海中星集团不动产经营管理公司经理,上海中星集团振城不动产经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