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7-037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6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7年6月30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索斌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到期,经全体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截止日由2017年8月2日延长至2018年8月2日。
详情请查询同日公告的《关于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7-03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延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4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16年2月3日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通过“广发原驰·青岛金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1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即2016年2月3日至2017年8月2日。
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广发原驰· 青岛金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016年6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已经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均价25元/股,购买数量2,920,000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32,1916,620股的比例为0.91%。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自2016年6月13日起锁定12个月。根据《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12个月后,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可择机处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满12个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任何股票。
根据《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该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全体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该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2017年6月30日,经全体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通过了《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截止日由2017年8月2日延长至2018年8月2日,该议案于2017年6月3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