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2 证券简称:西藏发展 公告编号:2017-018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7年6月28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一致同意,会议由董事魏晓刚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变更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公司董事长闫清江先生书面辞去了公司董事长职务,辞任后仍担任公司董事等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王承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王承波先生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附简历:
王承波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4年6月,理学硕士。于2010年6月至2014年10月任商务社会责任国际协会(BSR)中国咨询项目总监,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7月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副主任、咨询项目总监,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北京中合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任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承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截止目前,王承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西藏发展 公告编号:2017—019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获得“企业发展激励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闫清江先生辞去董事长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闫清江先生请辞所担任的公司董事长,辞任后仍担任公司董事等职务。
闫清江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诚信地履行了所担任的工 作职责和义务,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闫清江先生担任董事长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董事长情况
2017年6月30日,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王承波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截止公告日,王承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董事长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亦不会对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性产生影响。本次董事长变更后,本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董事长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