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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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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1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6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洪波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截止2017年6月30日中午12时,共收回表决表9份,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董监高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承担管理或监督职责的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承担管理或监督职责的管理人员。

3、保险费总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4、保险期限:1年

公司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对〈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部分内容调整的议案》

公司2017年3月1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5月8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受金融市场资金成本上涨、货币规模增速放缓、货币政策偏紧等因素影响,原来拟贷款授信的银行不能完全履约,因此,根据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申请,拟对上述议案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华菊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书面辞职申请,造成董事会缺额。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韩红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韩红女士进行了考核,认为韩红女士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有关规定的要求,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法律相关从业经验丰富,能够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标准,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提名委员会同意推荐韩红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上网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韩红女士简历见附件。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7月17日下午14:00点在公司2809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董监高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关于对〈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部分内容调整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本日《哈投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韩红简历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韩红女士简历

姓 名:韩红

性 别:女

出生日期:1966年8月29日

文化程度:博士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职 称:教授

工作简历:

1988.07.14-2004.08.30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刑法教研室副主任

2004.09.01-至今 黑龙江大学教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

2015-至今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

证券代码: 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2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部分

内容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7年3月1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5月8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见公司2017年3月11日临2017-025号公告,2017年4月28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及2017年5月9日临2017-042号公告)。

现受金融市场资金成本上涨、货币规模增速放缓、货币政策偏紧等因素影响,原来拟贷款授信的银行不能完全履约,因此,根据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申请,公司2017年6月3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部分内容调整的议案》,拟对本次担保事项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一、原议案中第一段:“为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岁宝”)拟向龙江银行科技支行和交通银行阿城支行申请贷款授信总计25000万元,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基准利率,期限1年。经黑岁宝申请,公司拟为其该项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投放之日起1年。现提请董事会审议。”

调整为:“为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岁宝”)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龙江银行科技支行和交通银行阿城支行申请贷款授信总计25000万元,贷款利率在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银行同业利率实际情况择优确定,期限1年。经黑岁宝申请,公司拟为其该项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投放之日起1年。现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原议案“一、担保情况概述”中:“黑岁宝因老旧管网改造资金投入逐年增加,又遇今年入冬以来煤炭涨价及运力不足,煤款结算方式由赊销款改为预付款等原因,造成今冬煤炭采购资金支出超出预算。经测算,预计今年生产经营的周转资金将有较大缺口,因此,黑岁宝拟向龙江银行科技支行和交通银行阿城支行申请贷款授信总计25000万元,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基准利率,期限1年,并申请公司提供担保。为保证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为黑岁宝该项总额25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投放之日起1年。

具体授信担保额度:龙江银行科技支行15000万元;交通银行阿城支行10000 万元,总计25000万元。

……………

具体保证协议尚需与龙江银行科技支行和交通银行阿城支行协商确定。”

调整为:“黑岁宝因老旧管网改造资金投入逐年增加,又遇今年入冬以来煤炭涨价及运力不足,煤款结算方式由赊销款改为预付款等原因,造成今冬煤炭采购资金支出超出预算。经测算,预计今年生产经营的周转资金将有较大缺口,因此,黑岁宝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龙江银行科技支行和交通银行阿城支行申请贷款授信总计25000万元,贷款利率在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银行同业利率实际情况择优确定,期限1年,并申请公司提供担保。为保证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为黑岁宝该项总额25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投放之日起1年。

具体授信担保额度根据黑岁宝与有关银行协商结果确定,总计25000万元。

……………

具体保证协议尚需与有关银行协商确定。”

除上述调整外,原议案其他内容没有变化。

独立董事李华菊、李延喜、高建国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调整是根据当前金融市场资金成本上涨、货币规模增速放缓、货币政策偏紧等情况变化相应作出,是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权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针对前次议案部分内容进行的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附:《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调整后)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附: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调整后)

各位董事:

为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岁宝”)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龙江银行科技支行和交通银行阿城支行申请贷款授信总计25000万元,贷款利率在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银行同业利率实际情况择优确定,期限1年。经黑岁宝申请,公司拟为其该项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投放之日起1年。现提请董事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黑岁宝因老旧管网改造资金投入逐年增加,又遇今年入冬以来煤炭涨价及运力不足,煤款结算方式由赊销款改为预付款等原因,造成今冬煤炭采购资金支出超出预算。经测算,预计今年生产经营的周转资金将有较大缺口,因此,黑岁宝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龙江银行科技支行和交通银行阿城支行申请贷款授信总计25000万元,贷款利率在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银行同业利率实际情况择优确定,期限1年,并申请公司提供担保。为保证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为黑岁宝该项总额25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投放之日起1年。

具体授信担保额度根据黑岁宝与有关银行协商结果确定,总计25000万元。

除本次拟提供的担保外,2012年9月27日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12年10月16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批准为黑岁宝9500万元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截止2017年3月10日,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为黑岁宝实际提供担保额9500万元已偿还7600万元。除上述及本次担保外,公司未有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46%,累计担保金额占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92%。黑岁宝2015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78%,2016年末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79%,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保证协议尚需与有关银行协商确定。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哈尔滨市阿城区

法定代表人:张凯臣

注册资本:9,370 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水泥、肥料生产及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公司、香港天宝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哈尔滨阿城众合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黑岁宝51%、25%和24%股权。

主要经营指标:

2015年末资产总额126,7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358万元,负债总额98,60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75,880万元,所有者权益28,141万元,资产负债率78 %,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54,118 万元,实现利润4,190万元,净利润3,224万元。(经审计)

2016年年末资产总额140,3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023万元,负债总额111,52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75,959万元,所有者权益28,875万元,资产负债率79%,扣除分期确认收入的递延收益(配套费收入)后,总资产负债率64%,实现销售收入48,371万元,利润总额1,228万元,净利润735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贷款总额27,400万元,其中短期贷款27,400万元;融资租赁13026万元,其中远东融资租赁10738万元,交银租赁228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合同将在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四、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是为了保证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整体利益。

五、本次担保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本次担保主要风险是担保对象出现违约风险。对此,公司对担保对象进行了充分调研,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有较充分的了解和掌握,该企业董事长由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该企业总经理由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企业作为阿城区唯一供热企业,收入来源可靠、稳定。结合以往交易中的诚信记录,公司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出现违约风险属可控范围内。公司将密切关注银行授信的使用情况及该企业财务和现金流情况,对可能出现的影响按期还款使公司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及时披露并采取积极的措施。本次担保未取得黑岁宝另两家股东的反担保,公司作为黑岁宝绝对控股股东,承担着主要的经营管理责任,为保证黑岁宝正常生产经营提供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整体利益。

公司拟同意为该公司贷款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请予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3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17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哈尔滨经济创新研发中心大厦280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17日

至2017年7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7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原件;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法人证明书、股票帐户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7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哈尔滨经济创新研发中心大厦29层(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 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办法: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哈尔滨经济创新研发中心大厦29层(150028)

联 系 人:陈曦

联系电话:0451-51939825

传 真:0451-51939825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