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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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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

2017-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7-035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有关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并于2014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19)。

2015年1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普爱思销售公司”)与嘉兴瑞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根据以上合同约定,莎普爱思销售公司将购买嘉兴瑞丰在平湖市三港路开发的中瑞国际广场项目中3栋1层和2层的共28间商业房产,其总建筑面积1,648.53平方米(以房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合同房款为41,781,310元(不包括交易税费等)。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2)。

二、《不动产权证书》的主要内容

近日,莎普爱思销售公司取得了由平湖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共28间商业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相关登记信息主要内容如下:

编 号:浙(2017)平湖市不动产权第0031218号至第0031245号

权 利 人: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坐 落:平湖市当湖街道中瑞国际广场3幢101室至106室,3幢118室至122室,3幢201室至217室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

用 途: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面 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385.7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638.79平方米

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3年03月15日止

截至2017年6月30日,莎普爱思销售公司亦已付清上述28间商业房产的全部合同房款41,534,310元(不包括交易税费等)。

三、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对公司的影响

莎普爱思销售公司购买上述28间商业房产,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的品牌优势,延伸产业链,拓展新业务,优化业务结构,更有利于今后对公司营销体系的整合和管理,适应医药行业发展的需求,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基础。莎普爱思销售公司取得上述28间商业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保障了公司权益,有利于公司相关发展计划的进一步推进和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