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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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8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6月29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独立董事何文祥先生因病未能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洪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聘任副总经理事项详见刊登于2017年7月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副总经理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对公司新任副总经理叶小金先生的薪酬予以确定,其具体情况如下:

此薪酬标准自2017年7月起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9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6月29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海岸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余少雄先生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叶小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聘任副总经理事项详见刊登于2017年7月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副总经理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对公司新任副总经理叶小金先生的薪酬予以确定,其具体情况如下:

此薪酬标准自2017年7月起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余少雄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叶小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叶小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叶小金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附件:

叶小金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2007年7月至2013年3月任深圳市特艺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深圳城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止目前,叶小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五年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