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信稳定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7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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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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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4日
关于建信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7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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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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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4日
建信安心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7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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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封闭一年集中开放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一次,本次开放期为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9日(10个工作日),是本基金第四个封闭期结束后的开放期,也是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四个开放期,本基金第四个封闭期为2016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5日。
(3)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时除外。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业务时,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代销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交易申请时间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3: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当日的价格;如果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价格。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2申购、赎回、转换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一年的期间,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9日是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四个开放期,在此期间投资者可以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自2017年7月20日(含该日)起的一年为本基金第五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人民币。
3.2申购费率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需要交纳申购费用。
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申购费用按每日累计申购金额确定申购费率,以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费用,具体费率如下:
3.2.1前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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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A类份额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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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份额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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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或者调低赎回费率,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注:1年指365天)。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 转换费用=转出费+补差费
2.转出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补差费=Max({转出净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0)
5.转入净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6.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7.转入份额 =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募集管理并且在本公司注册登记的以下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以下基金的开放期内,申请办理本基金与以下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可以与以下基金互相转换,以下基金之间可以互相转换:
(1)建信恒久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01);
(2)建信货币市场基金(530002);
(3)建信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03);
(4)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05);
(5)建信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06);
(6)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531008;C类份额:530008);
(7)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530009;C类份额:531009);
(8)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530010);
(9)建信内生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11);
(10)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12);
(11)建信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530015);
(12)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16);
(13)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530017,C类份额:531017);
(14)建信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18);
(15)建信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19);
(16)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530020;C类份额:531020);
(17)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530021;C类份额:531021);
(18)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056);
(19)建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0207;C类份额:000208);
(20)建信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270);
(21)建信创新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308);
(22)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0435;C类份额:000723);
(23)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000478);
(24)建信健康民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47);
(25)建信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92);
(26)建信中小盘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0729);
(27)建信潜力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0756);
(28)建信稳定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0875,C类份额:000876);
(29)建信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0994,C类份额:000995);
(30)建信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205);
(31)建信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253);
(32)建信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1070);
(33)建信环保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1166);
(34)建信互联网+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1396);
(35)建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276);
(36)建信大安全战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1473)
(37)建信精工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001397)
(38)建信安心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858)
(39)建信稳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1948,C类份额:001949)
(40)建信安心保本三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281)
(41)建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1781)
(42)建信安心保本五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378)
(43)建信安心保本六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573)
(44)建信安心保本七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585)
(45)建信多因子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2952)
(46)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3319,C类份额:003320)
(47)建信中国制造2025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1825)
(48)建信瑞福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4182,C类份额:004468)
本基金转换业务也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募集管理并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的以下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以下基金的开放期内,申请办理本基金与以下基金的转换业务(即跨TA转换),本基金可以与以下基金互相转换,以下基金之间不可以互相转换,跨TA转换仅能通过建设银行和本公司直销渠道(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平台)办理:
(1)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65309)
(2)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65310)
(3)建信央视财经50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65312)
(4)建信优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313)
(5)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165311;C类份额:165314)
(6)建信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65315)
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信息可咨询本公司客服,电话:010-66228000,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2、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9日是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四个开放期,在此期间投资者可以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
3、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中心、网上交易平台)及各代销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的最低份额限制为10份,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请参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和公告。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上交易平台 www.ccbfund.cn
6.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九州证券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具体情况以相关公告为准。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3年5月17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已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等,公布基金的份额单位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9日是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四个开放期,在此期间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转换申请。自2017年7月20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下一个封闭期,不再接受申购、赎回、转换申请,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期内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的申请。本开放期内本基金暂不开通定投业务。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建信安心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建信安心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咨询方式: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
本公司官方网址:www.ccbfund.cn;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