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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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嘉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2017-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发布了《久嘉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为了保障久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久嘉”)持有人的权益,现发布《久嘉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16号)和《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等的有关规定,基金久嘉的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基金久嘉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7]419号)同意。现将基金久嘉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久嘉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基金久嘉

交易代码:184722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

终止上市日:2017年7月5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7年7月4日,即在2017年7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久嘉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基金久嘉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17年4月22日至2017年5月22日期间,基金久嘉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7年5月2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久嘉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已由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5月24发布了《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已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基金久嘉正式转型前,预留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转型安排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基金久嘉的上市交易,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7]419号)。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与生效

自基金久嘉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城久嘉创新成长混合基金”),由《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混合基金(基金代码:004666)在《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开始办理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期不超过三个月,期间不开放赎回。长城久嘉创新成长混合基金开始办理集中申购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销售机构等具体事项将另行公告。

(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1、原基金久嘉份额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统一变更登记至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系统。长城久嘉创新成长混合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持有人可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2、基金久嘉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基金管理人在取得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之后,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明细数据进行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初始登记,并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

3、基金久嘉终止上市后,原基金久嘉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基金久嘉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即确权登记。办理确权登记后,原基金久嘉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通过相关销售机构进行长城久嘉创新成长混合基金份额的赎回。办理基金久嘉确权登记的相关手续请参见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6月22日发布的《久嘉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确权登记规则》,办理确权登记的具体时间和销售机构名单参见届时发布的确权登记指引。

4、注意事项

(1)基金久嘉终止上市交易后,长城久嘉创新成长混合基金开放赎回之前,投资人无法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办理基金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限制转移措施的基金份额,有关登记机构及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3)原基金久嘉基金份额持有人若拥有在终止上市前的现金分红且在终止上市时由于暂未指定交易等原因产生的未领取现金红利,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集中申购结束后将该持有人的未领取现金红利按1.0000元折算为基金份额,并进行投资人基金份额的登记确认。

四、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0-41层

法定代表人:何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网址:www.ccfund.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0-41层

法定代表人:何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网站:www.cc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其他代销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长城久嘉创新成长混合基金,并及时公告。

五、咨询方式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本公司官方网站:www.ccfund.com.cn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