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30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7月3日在公司总部 29 层第二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7年6月26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由李学成董事长主持,9名董事全体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程进行,会议召集、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召开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竞买际华3517公司老厂区挂牌土地》的议案。
同意岳阳际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置业”:本公司持股34%,公司全资子公司——际华三五一七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和际华置业有限公司各持股33%)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参与竞买岳土网挂(2017)06号、岳土网挂(2017)07号、岳土网挂(2017)09号、岳土网挂(2017)10号等四宗土地;同意公司以借款方式为岳阳置业提供竞买保证金3.43亿元,剩余款项按实际成交价格分期提供借款;授权经理层办理相关事宜并指导企业运作。
■
上述四宗地位于岳阳市汴河园路东西两侧,原属际华三五一七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的工业用地,按照岳阳市“退二进三”政策要求,已于近年先后被政府授权机构收储。岳阳置业作为负责际华三五一七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老厂区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项目公司参加本次竞买,需履行招拍挂程序,最终交易金额以成交价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事项不需单独披露。如最终竞买成功且成交价达到单独披露标准,本公司将及时进行专项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森普利公司临河区西仓库实施政府专项征收》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际华森普利服装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普利公司)将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原团羊水泥厂东、帅丰街南、开源路西、双河公司北(简称西区仓库)的18210.37平方米(约27亩)土地及地上2679.73平方米建筑交由临河区房屋征收和管理局征用,用于道路拓宽工程及公益建设。补偿价款约为2225.01万元,扣除森普利公司拟处置资产净值489.97万元,预计资产处置收益约1735.04万元(扣除相关税费前),以公司年终财务审计为准。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事项不需单独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7亿元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本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际华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际华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意见。详见公司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瑞银证券关于际华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31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7月3日在公司总部29层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福利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孟福利、闫跃平、李准锡、刘海权、张秀花。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程进行,会议召集、出席会议监事人数、召开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32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7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2017年7月3日—2018年7月2日。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的议案,具体事宜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84 号)的核准,2010年8月4日,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5,700万股,发行价格为 3.5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404,9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572.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1,377.59 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9 日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204 号验资报告。
2010年8月19日,公司及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幸福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体北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财富中心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专门的银行账户。截至2017 年6 月26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013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7.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12个月,从2013年10月26日——2014年10月25日。本公司已于2014年10月17日将上述7.4亿元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本公司的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4号)核准,2017年4月24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4,629,40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7,861.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69.98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291.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7]第 ZB10691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亮马桥支行、中信银行北京财富中心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幸福街支行于2017年4月28日、5月12日、5月15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7年6月26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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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工商银行账户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出的与发行有关的费用439.92万元。
本次以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根据《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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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1.际华集团终端市场网络建设项目。已经正式启动研究总院实体化建设,正在整合、升级国内已有的各事业部研究分院,开始筹划搭建国内总设计中心。同时开始对位于意大利的设计中心进行优化调整。
2.重庆际华园目的地中心项目一期二阶段。项目一期一阶段中的室内运动中心和部分购物中心已经正式营业,购物中心剩余部分将于2017年底前陆续试营业。正在开始项目一期二阶段中的室内运动中心(滑雪馆)建设。
3.际华园·长春目的地中心一期项目二阶段。项目一期一阶段中的购物中心主体已完工,室内运动中心正在进行地下工程。项目一期二阶段已经完成规划设计,正在开展设备订购等前期准备工作。
4.际华园扬中、西安、咸宁、清远等项目。已经平整土地并进入建设阶段,正在订购设备及优化规划设计方案。
截至2017年6月26日,本公司已累计投入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07,534.49万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按此计算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应有余额为323,757.0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实际余额为324,156.93万元(含143.01万元利息、手续费等收支,0.22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尚未转出,256.69万元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尚未支出)。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闲置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17年7月3日——2018年7月2日。公司承诺:闲置募集资金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归还,公司将及时通报保荐机构。
四、审议程序及合规性
本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专项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事项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7亿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2017年7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确认,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