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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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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公告编号:2017-079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7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总部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继杨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张志先生、张利国先生、Andrew Yang先生、冯培先生、王英哲先生和林国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程登科先生和王益群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已辞职,由董事长王继杨先生暂代董秘职责并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对外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5.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2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3议案名称:债券形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4议案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5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6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7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8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9议案名称:还本付息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10议案名称: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11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12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均获有效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喻荣虎、张俊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鑫科材料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