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7-043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征收情况概述
2017年6月30日,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宜昌市西陵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以下简称“西陵区征收办”)签署了《体育场路交运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总计95,105,238元人民币的价格对公司位于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进行征收补偿。
公司与西陵区征收办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房屋土地征收补偿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征收对象
(1)本次征收的公司土地使用权位于宜昌市胜利三路与体育场路交叉处、西陵区体育场路26号的生产和生活区,土地面积为26902.66㎡。拟征收的土地均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类型分别为作价出资、出让和划拨用地,用途均为其他商服用地,宗地开发程度均为五通一平。
(2)本次征收的公司房屋建(构)筑物位于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26号、体育场路46号。有产权房屋共8栋,总建筑面积为8490.13㎡;无证房屋共4栋,总建筑面积为462.44㎡,包括宜昌交运集团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生产区域和交运集团体育场路生活区两个区域的生产用房、办公楼、厂房、雪铁龙4S店等房屋。
2、补偿明细
本次征收补偿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95,105,238元,其中包括:房屋补偿费10,776,500元、土地使用权补偿费70,749,625元、装修补偿费2,082,463元、附属物补偿费3,409,694元、设备及材料货物搬迁补偿费81,254元、不可迁移设备补偿费303,744元、停产停业损失6,223,821元、临时安置补偿费1,461,927元、规定时间内签约搬家奖金10,000元、其他补偿(水电表初装费、宽带迁移费、办证费)6,210元等。
3、支付方式
西陵区征收办在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补偿费,补偿费扣除公司授权委托西陵区征收办已支付给承租户的装修补偿费226,196元,实际应支付本公司补偿款94,879,042元。
4、搬迁期限
公司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房屋建(构)筑物交付西陵区征收办拆除。
5、违约责任
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因不可抗力除外),违约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补偿总费用1%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6、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征收对公司的影响
1、位于本次征收范围内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昌交运集团汽车销售维修有限责任公司(东风雪铁龙4S店)已于2017年3月整体搬迁至公司自有的汽车贸易城并正常经营,公司已于合同签署前将被征收房屋建(构)筑物交付西陵区征收办,本次征收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本次征收补偿资金到位后可增加公司现金流,有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根据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本次征收补偿事项预计将对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产生约5800万元的正面影响。该事项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净利润的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认定为准。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7年6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西陵区征收办签署《征收补偿协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详见2017年6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2017年6月26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西陵区征收办签署《征收补偿协议》。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17年6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经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的《体育场路交运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协议》;
4、《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报告》(宜广汇估字(2016)127-JY)。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