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签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7证券简称:花王股份公告编号:2017-070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签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包人”)于2017年5月23日公告了关于清丰县开州路生态绿化工程的《关于重大工程中标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7-052),2017年7月3日,公司与清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正式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暂定)贰亿肆仟万元整(¥:240000000.00元)。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清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9日,股东:清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清丰县财政局的全资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明,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企业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106路口企业服务中心,经营范围: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融资建设、城乡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棚户区建设、城中村旧城拆迁、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投资;对交通、水利、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建设投资;对国家相关政策允许的项目进行投资。
公司与发包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发包人未发生类似业务。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清丰县开州路生态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清丰县开州路。
3、资金来源:自筹。
4、工程内容:全程约8.5km,主要包括:开州路道路两侧各100米的景观绿化、中分带绿化,道路交叉口的节点景观绿化、景石、自行车骑行道、雕塑及其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建设,绿化苗木的养护。
5、工程承包范围:建设规模中所涉及的所有设计、施工内容,绿化养护。
6、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设计符合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绿化养护期12个月。
(二)合同工期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3日(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7月2日(以开工令提前或推迟)。
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2个月;绿化养护期12个月。
(三)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暂定)贰亿肆仟万元整(¥:240000000.00元)。其中,项目主体优惠率0.50%,设计优惠率4.00%,银行年利率6.00%。
(四)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2017年的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项目合作期内,公司将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通过积累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经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二)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四、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做出明确约定,合同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部分或全部合同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