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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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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2017-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17年7月5日起,对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融通深证100指数C,基金代码:004876),并自该日起接受投资者对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申请;除对本基金新增一类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外,还拟将原在中国内地销售的、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立的原有A类基金份额根据收费方式不同进一步区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其中在中国内地销售的、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立的,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中国内地销售的、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立的,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后端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份额,称为B类基金份额)。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改。具体事宜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1、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后,根据销售费用收费方式(收取申购费或销售服务费)及销售对象的不同而存在四类基金份额,其中:

在中国内地销售的、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立的,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融通深证100指数A,基金代码:161604);

在中国内地销售的、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立的,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后端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份额,称为B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融通深证100指数B,基金代码:161654);

在中国内地销售的、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立的,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在香港销售的、为香港投资者设立的融通深证 100 指数基金的份额,称为H类基金份额。

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及销售对象的不同,本基金A/B 类、C 类和H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仅在中国内地销售,目前仅通过直销机构进行销售,包括直销柜台(指本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北京小组及上海小组)和网上直销。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陈思辰

联系电话:(0755)26948034

传真:(0755)26935139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北京小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241-1243室

邮编:100033

联系人:魏艳薇

联系电话:(010)66190989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上海小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4层3405号

邮编: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殷洁

联系电话:(0755)26947856

传真:(0755)26948079

网址:www.rt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并及时公告。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0.40%/年的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与A/B类基金份额收取的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相同。C类基金份额对持有期限小于30天(不含30天)的投资者收取0.5%的赎回费,持有期限30天及以上不收取赎回费。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网上直销申购C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元人民币,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申购C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 10 万元。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C类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对C类基金份额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限制。

二、《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的修订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公布的《〈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基于基金合同的修订,本基金管理人相应修订了托管协议。

三、其他事项

1、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对本基金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次修订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将在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 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访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tfund.com)或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4、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5日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17年7月5日起,对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融通巨潮100指数C,基金代码:004874),并自该日起接受投资者对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申请。除新增一类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外,还拟对原有基金份额进行分类:将原有份额一部分在前端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为A类份额(基金简称:融通巨潮100指数A,场内简称:融通巨潮,基金代码:161607),将原有份额一部分在后端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为B类份额(基金简称:融通巨潮100指数B,基金代码:161657),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改。具体事宜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1、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场外C类基金份额,原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转为A类份额;原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后端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转为B类份额。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B 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日常交易包括上市交易和通过场内、场外申购赎回两种方式,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易,仅通过场外申购和赎回。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直销机构,包括直销柜台(指本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北京小组及上海小组)和网上直销。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陈思辰

联系电话:(0755)26948034

传真:(0755)26935139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北京小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241-1243室

邮编:100033

联系人:魏艳薇

联系电话:(010)66190989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上海小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4层3405号

邮编: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殷洁

联系电话:(0755)26947856

传真:(0755)26948079

网址:www.rt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并及时公告。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0.40%/年的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与A/B类基金份额收取的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相同。C类基金份额对持有期限小于30天(不含30天)的投资者收取0.5%的赎回费,持有期限30天及以上不收取赎回费。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网上直销申购C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元人民币,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申购C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万元。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C类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对C类基金份额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限制。

二、《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的修订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公布的《〈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基于基金合同的修订,本基金管理人相应修订了托管协议。

三、其他事项

1、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对本基金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次修订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将在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 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访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tfund.com)或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4、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5日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17年7月5日起,对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融通创业板指数C,基金代码:004870),并自该日起接受投资者对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申请。除新增一类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外,还拟对原有基金份额进行分类:将原有份额一部分在前端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为A类份额(基金简称:融通创业板指数A,基金代码:161613),将原有份额一部分在后端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为B类份额(基金简称:融通创业板指数B,基金代码:161663),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改。具体事宜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1、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转为A类份额;原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后端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转为B类份额。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B 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直销机构,包括直销柜台(指本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北京小组及上海小组)和网上直销。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陈思辰

联系电话:(0755)26948034

传真:(0755)26935139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北京小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241-1243室

邮编:100033

联系人:魏艳薇

联系电话:(010)66190989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上海小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4层3405号

邮编: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殷洁

联系电话:(0755)26947856

传真:(0755)26948079

网址:www.rt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并及时公告。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0.40%/年的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与A/B类基金份额收取的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相同。C类基金份额对持有期限小于30天(不含30天)的投资者收取0.5%的赎回费,持有期限30天及以上不收取赎回费。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网上直销申购C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元人民币,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申购C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 10 万元。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C类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对C类基金份额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限制。

二、《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的修订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公布的《〈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基于基金合同的修订,本基金管理人相应修订了托管协议。

三、其他事项

1、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对本基金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次修订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将在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 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访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tfund.com)或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4、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