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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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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7-052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情况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 2017 年 6月 1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4日(星期二)下午1: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7年7月4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7年7月3日下午3:00(星期一)至2017年7月4日下午3:00(星期二)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金帆街1000号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延军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534,987,0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6846%。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29,461,7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8982%。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5,525,2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864%。

(四)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3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11,912,1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4393%。

(五)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延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五、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①选举禹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46,214,88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0987%,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3,140,0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0327%。

②选举薛长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06,885,9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473%,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811,0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900%。

③选举吴月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06,885,9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473%,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811,0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900%。

④选举王启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06,847,9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402%,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773,0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561%。

⑤选举马贤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06,969,7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630%,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894,8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649%。

⑥选举王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06,939,9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574%,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865,0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383%。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表决通过了本条各项提案,选举产生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员为:禹勃先生、薛长煌先生、吴月肖女士、王启辉先生、马贤明先生、王徽先生。

(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①选举傅坚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29,563,37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62%,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488,4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536%。

②选举徐杰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29,088,4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74%,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013,6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293%。

③选举夏祖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29,087,3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72%,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012,4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283%。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表决通过了本条各项提案,选举产生傅坚政先生、徐杰震先生、夏祖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综上,会议选举产生的禹勃先生、薛长煌先生、吴月肖女士、王启辉先生、马贤明先生、王徽先生、傅坚政先生、徐杰震先生、夏祖兴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①选举马晓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29,563,1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62%,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488,2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535%。

②选举夏璠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29,089,1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76%,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014,2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299%。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表决通过了本条各项提案,选举产生的马晓钟先生、夏璠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波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关于第四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534,114,789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0%),2,656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869,6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9,6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11,039,90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06%);2,6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869,6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9,6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0%)。

4.审议《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18,910,429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52%),55,356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2%),873,1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9,6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10,983,70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04%);55,3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873,1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9,6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5.审议《关于公司董监高拟认购钰瑞股权投资私募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13,333,11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51%),313,874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9%),873,1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9,6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10,725,1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94%);313,87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5%);873,1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9,6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2%)。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6.审议《关于对双峰中钰锦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17,583,10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23%),263,874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3%),873,1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9,6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10,775,1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40%);263,87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8%);873,1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9,6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2%)。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7.审议《关于对双峰中钰惠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14,294,831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50%),5,356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1,131,618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9,6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10,775,1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40%);5,3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1,131,618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9,6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2%)。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7-053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9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7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禹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禹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当选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薛长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当选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禹勃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禹勃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禹勃先生简历见附件。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月肖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聘任吴月肖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吴月肖女士简历见附件。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启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王启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王启辉先生简历见附件。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徽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王徽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王徽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管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对公司高管的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被提名人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禹勃先生、薛长煌先生、傅坚政先生、夏祖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主任委员为禹勃先生。

选举夏祖兴先生、徐杰震先生、薛长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主任委员为夏祖兴先生。

选举傅坚政先生、徐杰震先生、禹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主任委员为傅坚政先生。

选举徐杰震先生、夏祖兴先生、马贤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主任委员为徐杰震先生。

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崔柳倩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崔柳倩女士简历见附件。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冯桂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冯桂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冯桂标先生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王启辉先生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电话:0579-82262717;

办公传真:0579-82262717;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金帆街1000号;

电子邮箱:jinziham@jinzichina.com。

证券事务代表冯桂标先生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电话:0579-82262717;

办公传真:0579-82262717;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金帆街1000号;

电子邮箱:jinziham@jinzichina.com。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附件二:内部审计部经理简历

附件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4日

附件一:简历

1.禹勃,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民主建国会会员。1995年7月至1998年7月,在国家医药管理局联合机关任团委书记及药品行政保护工作;1998年7月至2000年2月,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任团委书记及药品安全评价工作;2000年2月至2009年10月,就职于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期间历任其下属公司海川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海虹控股医药电子交易服务公司总经理和集团助理总裁;2009年10月至2013年7月,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兼医药基金总裁;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任中融康健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合伙人;2014年8月至今,任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合伙人、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任中钰医疗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禹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截止公告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禹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吴月肖,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第七届金华市人大代表,第二、三届中国肉、禽、水产制品国家评委;1995年至2007年历任金华市火腿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8年至2014年5月任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5月至今任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吴月肖女士持有公司4,407,08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截止公告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吴月肖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王启辉,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3月至2008年12月,任金华市火腿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2009年至2011年4月,任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4月至2016年3月任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王启辉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启辉先生持有公司1,118,811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截止公告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王启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王徽,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2年至1995年,任中国华晶电子集团会计;1996年至2001年,任爱韩华(无锡)电子有限公司及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南方分所财务经理及项目经理;2002年至2007年,任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及无锡东林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7年至2013年,就职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历任经理、合伙人;2013年至2014年,任中融康健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2014年至今,任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并于2015年12月至今在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兼任财务总监;2015年4月至今,任中钰医疗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王徽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截止公告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王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崔柳倩,女,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2011年2月任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11年3月至2013年2月任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2013年3月至2016年2月任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7年2月至2017年6月任金字食品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截至公告日,崔柳倩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附件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冯桂标,197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投资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及注册会计师。2008年至2011年3月任公司会计、证券事务助理,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7-054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7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马晓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马晓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当选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4日

马晓钟先生个人简历:

马晓钟,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现任肉、禽、水产制品国家评委、金华火腿行业协会会长,2004 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金华市汉邦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0月至今任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马晓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截止公告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马晓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