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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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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计划增持情况的公告

2017-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奥特佳公告编号:2017-065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计划增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奥特佳”),于2017 年5月3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至2017 年7月3日,原定计划增持期限届满,现将增持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公司主要股东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增强广大投资者的信念,决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

1、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16.21%股份)计划自2017年5月3日起,未来两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进飞先生在12个月内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2、公司股东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现合计持有本公司23.52%股份)计划自2017年5月3日起,未来两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至2017 年7月3日,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进飞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自2017年5月5日起至2017年6月2日累计增持公司股票4,606,774股(除权后为12,898,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累计投入资金约5,350万元。

本次计划增持前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进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52,935,596 股(除权后为988,219,6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6%;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001,118,6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97%。

2、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原计划根据市场情况,增持不超过5000万元的资金。至2017年7月3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实施增持行为。

三、其他情况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人员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4、如未来公司主要股东视市场情况实施新的增持计划或实际发生增持行为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