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7月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7-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2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自2016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4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6)。

2016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如下:①终止中高端灯箱广告材料项目的实施,该项目变更涉及的总金额为45,730万元。其中,40,000万元用来支付收购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的价款,其余5,7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②延后天花膜项目的实施期限,由原计划到2016年3月试生产至2017年7月完成工程验收并投产,延期到2017年12月试生产至2018年7月完成工程验收并投产(公告编号:2016-107)。2016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告编号:2016-116)。

截至2017年7月4日,公司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资金为14,270万元人民币,即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万元人民币中40,000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的价款,5,7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14,270万元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