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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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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的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一期医疗中心项目启动运营的公告

2017-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投资情况概述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于2016年1月28日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必康”)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

2016年1月29日,陕西必康完成了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分别设立一期医疗中心项目公司南通必康新宗医疗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康新宗”)和二期养老中心项目公司南通必康医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康医养”)。2016年1月30日,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一期项目公司必康新宗、二期项目公司必康医养分别与如东县人民政府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完成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关于下属子公司与如东县人民政府签订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2016-034)。

二、项目进展情况

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一期医疗中心项目,位于江苏省如东县县城新区,总用地面积为97亩,总建筑面积为11.4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人民币7.1亿元,总床位1,000张,设计年接待门急诊号次450,000人次。

截至目前,如东县中医院已开始搬迁新址。根据搬迁计划,2017年7月5日上午中医院将在新址开门诊;住院病员自2017年7月5日起陆续分批次搬迁,7月9日将全部搬入新址。急诊科将在住院病区全部搬迁结束后接诊。

如东县中医院搬迁至新址,意味着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一期医疗中心项目正式启动运营。陕西必康控股子公司必康新宗负责一期医疗中心项目,配合如东县中医院开展核心医疗业务,同时负责非核心医疗业务的运营,主要包括药品、试剂及医用耗材的配供,停车场、洗车服务,保洁、保安、陪护服务,餐厅经营,超市经营等公司经营范围内批准的业务,从中获取相应的运营收益。

三、项目一期启动运营对公司的影响

1、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为国家财政部确定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子公司陕西必康参与该项目的投资合作,是其在医疗服务产业投资领域的一个重要举措。一期医疗中心项目正式启动运营将有助于陕西必康子公司必康新宗积攒在医疗服务行业的运营管理经验,提升其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2、一期医疗中心项目的启动运营,有利于实现公司在医药业务层面的资源整合,增强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自身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力争将该项目打造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在获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积极的社会效益,践行社会责任。

3、因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下属子公司必康新宗参与的非核心医疗业务尚处于初期摸索阶段,未来能够实现的效益尚待观察,预计该项业务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若后期运营顺利,将会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四、投资风险提示

医养融合PPP项目为公司初涉领域,存在因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影响项目运营效益的可能性,存在因其它不确定性因素导致公司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双方在合作管理模式和理念方面可能存在磨合期,因此也存在一定的管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必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6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的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一期医疗中心项目启动运营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