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调整,主要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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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后的《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修订稿)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金额上限进行了调整,并改变了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等内容,不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员工及公司股东利益构成不利影响。
本次修订后的《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修订稿)还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4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公告编号:2017-05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7月4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6月27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陈宏、何天龙、洪常兵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因此,前述3名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特制定《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加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维护持有人的权利,公司董事会认为其有利于规范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
公司董事陈宏、何天龙、洪常兵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因此,前述3名董事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4日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7月4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6月27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英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持有人条件的规定,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7月4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3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7月19日-2017年7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19日15:00至2017年7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7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3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上述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1、2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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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7年7月19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证券部,邮编:518120,信函请注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7年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海燕
联系电话:0755-66851118-8130
联系传真:0755-66850678-8245
联系邮箱:anex@vision-batt.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20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733”,投票简称为“雄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7 年 7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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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修订稿)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修订稿)(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修订稿)”)之前,我们对其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修订稿)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将其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修订稿)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独立董事签字:
刘剑洪
谢获宝
乔惠平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