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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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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7-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瀚叶股份 编号:2017-066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近日,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华投资”)通知,其于2017年7月3日以7.95元/股交易价格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2017年3月29日,公司向鲁剑先生、李练女士共计发行256,410,256股购买资产,向沈培今先生发行373,134,328股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本次发行前,丰华投资与其控股股东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集团”)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6,6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3.39%。公司本次发行后,丰华投资与升华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其持股比例变更为8.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丰华投资与升华集团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影响

丰华投资与升华集团上述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丰华投资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致丰华投资与其一致行动人升华集团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累计减少5%。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丰华投资与升华集团编制了《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丰华投资与升华集团已于2017年6月22日向公司出具《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所持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丰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升华集团计划自公司披露(2017年6月24日)《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4,490,551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将密切关注升华集团、丰华投资股份减持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5日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瀚叶股份

股票代码:6002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德清县钟管镇南湖路

通讯地址:德清县钟管镇南湖路

联系电话:0572-8409977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钟管工业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钟管工业区

联系电话:0572—8401888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7年7月4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叶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瀚叶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3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瀚叶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35,000股,占瀚叶股份总股本的0.11%。

2017年3月29日,公司向鲁剑先生、李练女士共计发行256,410,256股购买资产,向沈培今先生发行373,134,328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前,丰华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4,8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丰华投资之控股股东升华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1,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8%。本次发行完成后,丰华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4,8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升华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1,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2%。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丰华投资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

2、住所:德清县钟管镇南湖路

3、法定代表人:吴梦根

4、注册资本:14,700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597207396N

8、经营期限:2012年5月23日至长期

9、股东及持股比例: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0.00%)、夏士林(持股25.50%)、吴梦根(持股16.00%)、高敏华(持股3.30%)、史凤章(持股2.30%)、沈红泉(持股1.00%)、徐红彪(持股1.00%)、费玉明(持股0.60%)、姚银方(持股0.30%)。

12、通讯地址:德清县钟管镇南湖路

(二)丰华投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升华集团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夏士林

4、注册资本:8,054.29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金融、期货、保险)服务,投资和开发生物制品、氧化铁颜料、涂料、锆系列产品、机制纸及纸板、其他纸制品、胶合板、装饰面板、其他木制品、纺织品和服装,投资房地产业、酒店业、广告及印刷业,经营国家批准的自营进出口业务,货物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及制品(除贵稀金属)、建筑材料、木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纺织原料(除国家统一经营项目外)、重油(工业用)、润滑油、办公设备、汽车(除九座以下乘用车)、汽车及摩托车配件经销,农作物及林木种植(除苗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7338385130

8、经营期限:2001年12月13日至2051年12月12日止

9、股东及持股比例:德清县钟管镇富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50.00%)、夏士林(持股38.00%)、吴梦根(持股5.00%)、钱海平(持股2.60%)、德清升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80%)、鲍希楠(持股1.10%)、王菊平(持股0.50%)、王锋(持股0.50%)、罗坝塘(持股0.50%)。

10、通讯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

(二)升华集团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丰华投资为升华集团之控股子公司,根据《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丰华投资与升华集团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丰华投资与升华集团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丰华投资、升华集团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是基于自身战略发展需要。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丰华投资持有瀚叶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2,87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7%。信息披露义务人升华集团持有瀚叶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1,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2%。

丰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升华集团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丰华投资与升华集团已于2017年6月22日向公司出具《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所持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丰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升华集团计划于公司披露《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之日(2017年6月24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4,490,551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2017年7月3日,丰华投资以7.95元/股交易价格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2017年3月8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329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向鲁剑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2017年3月29日,公司向鲁剑先生、李练女士共计发行256,410,256股购买资产,向沈培今先生发行373,134,328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前,丰华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4,8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丰华投资之控股股东升华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1,800,000股,升华集团持股比例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8%;本次发行完成后,丰华投资与升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丰华投资与升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分别变更为3.18%、5.3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刊登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次丰华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35,000股后,丰华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2,87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7%,丰华投资之一致行动人升华集团持有公司91,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丰华投资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后,丰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升华集团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累计减少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披露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2017年3月8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329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向鲁剑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2017年3月29日,公司向鲁剑先生、李练女士共计发行256,410,256股购买资产,向沈培今先生发行373,134,328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前,丰华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4,8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升华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1,800,000股,升华集团持股比例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8%;本次发行完成后,丰华投资与升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丰华投资与升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分别变更为3.18%、5.32%。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梦根

日期:2017年7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士林

日期:2017年7月4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办公室、瀚叶股份证券事务部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查阅: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梦根

日期:2017年7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士林

日期: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