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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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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17-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28 证券简称: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7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6月2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17 年7 月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三名, 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文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决议同意本次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报备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5日

证券代码:603928 证券简称: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8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4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议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2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5.02%,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可以是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拟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一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2017 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拟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现金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意见

兴业股份本次以不超过18,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