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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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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2017-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亚夏汽车 公告编号:2017-039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6月29日,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106号)。监管函指出: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在对公司2016年年报审核中关注到,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多笔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夏耘及其一致行动人、总经理周晖分别代垫款项46,500元、5,046元。公司与控股股东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安徽省宣城皖南旧机动车交易有限公司、亳州亚夏汽车文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宣城市亚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分别存在代收代付款1,191.5元、15,624.90元、1,191.5元。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1.5条和第4.2.12条的规定。 深交所要求公司在2017年7月6日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后高度重视,及时向相关当事人进行了传达,并组织实际控制人、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等就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项培训,主要情况如下:

1、就以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为主的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系统的专题培训,以增强相关责任人员的合规意识,并强调后续应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的监管与跟踪,杜绝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发生。

2、针对所有关联方业务资金往来实行“事前控制,事中检查,事后督促”的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力度。针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权限范围内的,虽然交易金额小,无需上董事会的关联方业务,一律实行由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签批后实施的事前控制程序;月度内由财务部、证券部组织专项检查,做到事中控制;季度内,由内审部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实行事后监督,杜绝一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形成。

3、针对在公司任职的董、监、高差旅费用报销不再实用备用金制度,避免产生逾期报销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4、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内部控制程序,决定形成以财务总监为第一责任人、财务部长及审计部长为第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程序,一经发现,追究相关人员管理渎职责任,并按公司要求对其当年年终奖励进行考核发放。

5、公司针对上述违规案例,立即开展组织自查自纠工作,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6、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认真汲取经验教训,诚实守信,规范运作,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