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7-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中国银行协商一致,中国银行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以附表为准)开通转换业务。

一、现将基金转换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自2017年7月6日起正式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中国银行的具体规定。

(二)适用基金(详见本公告文末附件)

若未来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在中国银行开通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三)基金转换费率及转换公式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 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 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的,则G=0;

H 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 为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归入转出基金资产,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例如:某投资者将其持有不到1年的100万份中银活期宝基金份额转换到中银机构货币,则这部分中银活期宝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为0.0%,假设转换日的中银活期宝和中银机构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000元和1.000元,因转换入金额介于100万和200万元之间,对应中银活期宝和中银机构货币的申购费率分别为0.0%和0.0%,申购补差费率为0,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为10000。则基金转换的计算结果如下:

B=1,000,000份

C=1.000

D=0.0%

E=1.000

G=10,000

H=0

A=[B×C×(1-D)/(1+H)+G]/E

=[1,000,000.00×1.0000×(1-0.0%)+10,000]/1.000=1,010,000.00份

F= B×C×D =1,000,000.00×1.0000×0.0%=0.00元

J=[B×C×(1-D)/(1+H)]×H =[1,000,000.00×1.000×(1-0.0%)]×0=0元

即,该投资者承担0元转换费(含0元赎回费和0元申购补差费)后,将获得1,010,000.00份中银机构货币。

注: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销售。转换费的计算方法参照相关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的最新规定进行。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各基金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并公告。

(四)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持有人必须根据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本公司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五)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公告适用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如剩余份额低于1000份,应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具体数量限制以中国银行的规定为准。

(六)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持有人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本公司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客户服务热线: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三、风险提示

1.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2. 投资者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3.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4.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6日

附件:在中国银行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清单

备注:标识“√”代表“可互相转换”,标识“-”代表“不可互相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