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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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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7-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17-031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缘集团”)于2017年6月16日披露了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其拟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本次计划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200万股,累计增持股数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截止本公告日,康缘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1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达到前述增持计划股份数量区间下限的60.71%。

公司于2017年7月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康缘集团通知,康缘集团于2017年7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再次增持了公司股份35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康缘集团持有公司169,416,4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8%,康缘集团实际控制人萧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7,003,232股,康缘集团一致行动人“华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3,226,039股,康缘集团一致行动人“汇添富-康缘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汇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11,945,196股。康缘集团及萧伟先生、“华康资产管理计划”、“汇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2.7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康缘集团拟根据情况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下限不低于200万股,增持股数最高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该期间内内,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的截止时间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资金来源为康缘集团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进展

1、康缘集团于2017年6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855,9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2、公司于2017年7月5日收到康缘集团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通知,2017年7月5日,康缘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35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增持均价为16.37元/股。

本次增持计划康缘集团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1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0%,达到本次增持计划股份数量区间下限的60.71%。

本次增持后,康缘集团合计持有公司170,630,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8%。康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2.90%。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五、其他说明

1、康缘集团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康缘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