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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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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摘要)

2017-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

一、本次交易实施情况概况

本次交易方案分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已经实施完毕,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尚未完成。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新增股份数量及价格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15,303,158股,仅为本次交易方案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涉及的交易对方所认购股份,每股发行价格均为人民币23.00元。

三、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17年6月28日取得了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新增股份数量合计为15,303,158股,其中向杭州悠飞发行9,915,147股股份,向马可孛罗发行5,388,011股股份。

四、新增股份上市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股票上市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7年7月10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五、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杭州悠飞承诺在持有本次青岛金王发行的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减持股票;马可孛罗承诺在持有本次青岛金王发行的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减持股票。

上述锁定期结束后,股份转让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5、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6、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释义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一七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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