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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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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停牌进展公告

2017-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3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因拟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涉及收购重大资产,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2017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2017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初步确认本次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涉及标的所属建筑业,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2017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21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2017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2017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因公司及相关各方仍需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进行沟通和论证,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7年6月30日前披露相关预案(或报告书),为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相关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方案论证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相关文件正在准备之中。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即自2017年7月7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4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信股份”)股份14,59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49%)的股东深圳市亚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投资”),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018,4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34%)。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亚太投资发出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深圳市亚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亚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4,59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发展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时段: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4、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股份不超过12,018,47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34%。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在六个月内应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减持比例的规定,还应继续遵守上述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信息披露的规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7、其他:亚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首次低于5%时,亚太股份将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1、亚太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有关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承诺如下:

亚太投资承诺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亚太投资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转让的股份可能达到上市时其所持奇信股份股票数量的100%,减持价格为届时市场价格。其在转让所持奇信股份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奇信股份进行公告。

如未能履行上述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则其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违约之日起,其应得的现金分红及薪酬(如有)由奇信股份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其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其履行承诺或依法弥补完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截至本公告日,亚太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周新凱先生持有亚太投资35.29%的股份。周新凱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有关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承诺如下:

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自奇信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至其减持期间,如奇信股份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0月14日收到周新凱先生的辞职报告,并于2016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编号:2016-067)。周新凱先生辞职后,应当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对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

截至本公告日,周新凱先生未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亚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4,59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9%。亚太投资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7,205,000股,占亚太投资所持有公司股份的49.37%,占公司总股本的3.20%。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亚太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亚太投资承诺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亚太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亚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