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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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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7-023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6日以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从2,077,780,000元增加至4,155,560,000元,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秦海岩、姜军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洗马林100MW风电场项目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投资建设河北万全洗马林100MW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洗马林项目),项目总投资为80,528万元。

(二)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张家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张家口风电)作为洗马林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开展相关工作。张家口风电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6,105.60万元。

(三)同意以公司或张家口风电为贷款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高于64,422.40万元,用于洗马林项目的建设。

(四)如果以张家口风电为贷款主体,同意公司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64,422.40万元,同意张家口风电在该项目建成后,以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或固定资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本担保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洗马林项目的实施及办理项目贷款、收费权质押、担保手续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星期一)下午13:3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A座二层会议中心,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定为2017年7月17日(星期一)。

会议审议事项为:

1、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6、关于为河北万全洗马林100MW风电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7-024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6日以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沈坚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7-025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7月6日,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将原“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修订为:“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二、将原“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0】472 号)《关于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批准,以发起方式由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公司于2010 年6 月30 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100000000040090。”

修订为:“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0】472 号)《关于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批准,以发起方式由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公司于2010 年6 月30 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于2016年3月2日依规变更取得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38846。”

三、新增:“第三条 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四、将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7,778 万元。”

修订为:“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5,556 万元。”

五、将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7,778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订为:“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15,556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六、新增:“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党委的意见。”

七、新增:“第八章 党委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1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主抓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党委根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国资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党委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本次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7-026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 河北万全洗马林100MW风电项目

●投资金额:总投资额为80,528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7年7月6日,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洗马林100MW风电场项目的议案》(以下简称洗马林项目)。具体请详见2017年7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刊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中涉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张家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提供项目建设贷款担保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洗马林项目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1、项目总投资:经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张家口市发改委)核准的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80,528万元。其中,20%的项目资本金16,105.60万元由公司自筹,其余资金64,422.40万元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解决。

项目的实施单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张家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张家口风电),作为洗马林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开展相关工作。

本项目的实施已取得张家口市发改委的核准。

2、投资主体介绍

中节能张家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是该项目的投资主体,由公司全资设立。张家口风电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6,105.60万元。

3、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洗马林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县洗马林镇,距离万全县城约23km,海拔1000m至1600m。

洗马林项目拟安装50台单机容量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场80m高度年平均风速为5.62m/s。项目的含税电价为0.5元/kW·h。洗马林项目拟自建综合楼一栋、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一座及配套送出线路一条至中节能绿脑包220Kv升压站。

(2)投资概算

洗马林项目的国家核准总投资为人民币80,528万元。

(3)经济分析

根据可研报告测算,洗马林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8.06%。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财务评价结果显示项目具有可行性。

(4)资金筹集方案

洗马林项目核准总投资为80,528万元,其中20%项目资本金16,105.60万元由公司自筹,其余资金64,422.40万元向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4、该项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洗马林项目20%项目资本金由公司自筹,其余资金将以公司或张家口风电为贷款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高于64,422.40万元(不超过国家核准总投资额的80%),用于洗马林项目的建设。若以张家口风电为贷款主体,则公司将为张家口风电提供相应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64,422.40万元。

(2)洗马林项目的建设,将与张北区域风电项目形成连片开发的优势,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华北地区整体装机规模,提高弃风率较低地区的装机容量。

三、风险分析

洗马林项目在工程建设、上网电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将会给项目实施带来一定风险,但总体风险可控。

四、备查文件

节能风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7-027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节能张家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暂定名)

●本次担保金额:担保金额不超过64,422.40万元(即不超过国家批复文件所核准总投资额的80%)。中节能张家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暂定名)工商注册登记尚未办理完毕,且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此本担保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介绍

经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张家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张家口风电)投资建设河北万全洗马林100MW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洗马林项目或该项目)而提供的项目建设贷款担保;项目建成后,张家口风电以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或固定资产抵押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经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张家口市发改委)核准的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80,528万元。其中20%项目资本金由公司自筹,其余资金向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洗马林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7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公开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

公司为洗马林项目的实施主体张家口风电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洗马林100MW风电场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建设洗马林项目,项目总投资为80,528万元;

2、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张家口风电作为洗马林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开展相关工作。张家口风电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6,105.60万元;

3、同意以公司或张家口风电为贷款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高于64,422.40万元,用于洗马林项目的建设;如果以张家口风电为贷款主体,同意公司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64,422.40万元,同意张家口风电在该项目建成后,以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或固定资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本担保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洗马林项目的实施及办理项目贷款、收费权质押、担保手续等相关事项。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公开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张家口风电。张家口风电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6,105.60万元。

目前,张家口风电正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公司尚未与金融机构商谈贷款事项,因此担保的方式、类型、期限、金额及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名称等尚未确定。公司董事会确保未来所签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公司提交审议洗马林项目担保事项的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情况如下表:

备注:白石风电场所有权有限公司的澳大利亚白石风电项目担保贷款余额13070.67万澳元,采用2017年7月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5.1637,担保贷款余额折合人民币67493.03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

四、报备文件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7-028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24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2层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24日

至2017年7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3、4、5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7年7月7日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议案6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7年7月7日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17年7月21日 (9:00-11:30, 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11层1115房间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登记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出具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代理人)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或用信函(以收信邮戳为准)、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登记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A座11层1115房间)

联系方式:010-62248707

传 真:010-62248700

邮 编:100082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7-029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17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7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制;

3、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于2017年4月19日实施完毕,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77,78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2,077,78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155,560,000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公司对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17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9.38%、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4.48%、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7.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3.2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新增投产项目运营及公司所在部分区域弃风限电情况较上年同期有所改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52.78%,主要系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本报告期末,公司股本较期初增长100%,主要系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于2017年4月19日实施完毕,总股数由2,077,780,000股增加至4,155,560,000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较期初减少48.64%,主要系本期股数增加所致。

三、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