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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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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4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7月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永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5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7月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素芬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监管部门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6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股份”、“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78号)核准,公司向杨勇等交易对方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4,550,26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7元,并支付500,000,000元现金用于购买其持有的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公司向李旭亮等配套融资认购方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7,460,31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7元,新增股份数量合计582,010,574股。2016年11月17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48100014号)。经审验,截至2016年11月17日止,杨勇等9名交易对象作价出资的股权均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收到该等股权,用于出资的股权价值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实际发行317,460,314股,募集配套资金为1,799,999,980.38元,扣除发行手续费及券商承销手续费等发行费用28,9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1,099,980.38元。

公司已在银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闲置原因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得募集资金于2016年11月17日到账。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属于项目建设初期,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保本理财期结束后,资金必须仍转回原募集资金存储账户。公司将采取适当方式,与产品发行主体就上述风控措施作出书面约定。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4、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根据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此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七、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 理,符合监管部门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意见

(1)勤上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勤上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新增风险或不确定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勤上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7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对半导体照明业务进行剥离申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披露了《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4日、2017年5月11日、2017年5月18日披露了《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051、059)。因公司筹划对半导体照明业务进行剥离,于2017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关于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2017-061)。公司股票、公司债券自2017年5月25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6月9日,公司确认前述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17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公司股票于2017年6月12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2017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2017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2017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

公司原计划争取在2017年7月2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预计不能在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继续推动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在2017年7月25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公司拟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工作进展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标的资产为公司半导体照明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标的资产的具体范围尚未最终确定。公司控股股东为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旭亮先生、温琦女士夫妇。

2、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初步计划将半导体照明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以现金的方式出售给温琦女士(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温琦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预计本次交易可能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为现金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但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对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最终影响需根据最终的交易方案确定。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

3、与现有交易对方的沟通协调情况

目前,公司已与温琦女士签署了关于本次交易的《资产转让意向书》。但具体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正式协议尚未签署。

《资产转让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温琦

1)交易方式

甲方以现金的方式向乙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转让标的资产。

2)标的资产的估值、作价

甲、乙双方同意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且经双方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所评估的标的资产的价值为本次交易的定价基础,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最终价格。

本次交易金额是否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所界定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由甲、乙双方确认。

3)过渡期损益的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含当日)止,该期间为过渡期。标的资产在过渡期产生的收益归甲方享有,亏损由乙方承担。

4)保密

除当法律上要求或/和遵守相关监管机构的披露要求外,甲、乙双方保证就本意向书的内容及各自提供的资料保守秘密。

5)排他性

本意向书没有排他性。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仍可就标的资产寻找其他意向受让方或采取拍卖方式处置标的资产。

4、本次交易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

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目前,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5、本次交易是否需要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

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申请继续停牌的原因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仍在沟通和协商中,相关方案仍未最终确定,交易事项仍具有不确定性,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需要一定的时间。经审慎评估,公司预计无法在3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确保披露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申请继续停牌。

四、预计复牌时间及相关承诺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提请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26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在2017年10月2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勤上股份,股票代码:002638)、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勤上01,债券代码:112136)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继续停牌的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继续停牌申请或继续停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勤上股份,股票代码:002638)、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勤上01,债券代码:112136)将于2017年7月26日开市起复牌。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公告,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五、继续停牌期间的工作计划

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积极、有序推进本次交易各项事宜,督促各中介机构尽快完成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编制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其它申报材料和信息披露文件,公司及交易各方将尽快落实、确定具体的交易方案,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经核查后认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在积极推进之中,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仍在沟通和协商中,相关方案仍未最终确定,交易事项仍具有不确定性,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需要一定的时间,上市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延期复牌有利于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顺利进行,并能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有利于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申请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停牌期间,独立财务顾问将督促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完成之后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七、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筹划的资产剥离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7-078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14:0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7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下午15:00至2017年7月2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 截止2017年7月20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管理区横江厦工业一路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特别说明: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7月8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

(三)登记地点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管理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9-83996285,传真:0769-83756736

联系人:陈永洪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38,投票简称:“勤上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7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单位名称(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附件三:

参会回执

致: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00举行的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股

股东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