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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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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17-52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7月7日在公司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7年7月3日通过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因筹划资产出让事宜,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25日开市时停牌。经确认,公司本次筹划的资产出让事项已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10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停牌期满1个月后,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5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1个月。2017年6月22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原计划在累计停牌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即在 2017 年 7月 25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相关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并复牌。由于本次重组的工作较多,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事务等工作完成尚需要一定的时间,交易细节尚需进一步沟通和谈判,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2017年7月25日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为保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月 25 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17-53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17年7月24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3日—2017年7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3日下午15:00-2017年7月24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会议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1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会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2111号中润世纪中心1号楼3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2. 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可参见2017年7月8日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公告栏中相关公告及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规定的会议登记日期内履行了完备的会议登记手续方可享有表决权。

(2)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 委托出席者请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委托人亲笔签字)、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参加会议时出示相关证明的原件。

2.登记时间:2017年7月20日-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2111号中润世纪中心1号楼37层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明

电 话:0531-81665777

传 真:0531-81665888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06”,投票简称为“中润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7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8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股东(公章/签名):

委托股东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股东(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17-54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公司简称:中润资源,证券代码:000506)自2017年4月25日起开始停牌。公司原预计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即在2017年7月2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预计在上述期限内无法披露重组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将在2017年7月24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标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的控股权,公司控股股东为宁波冉盛盛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郭昌玮先生。

2、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目前正在筹划出售公司持有的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控股权。本次交易对方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信盛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3、与交易对方签订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中润资源拟出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信盛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购买中润资源所持有的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或控股权。

(2)本协议签署后,双方聘请中介机构对上述股权进行审计评估,本次交易的具体价格以经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为参考,由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3)双方对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或文件(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和文件除外)应承担严格保密义务。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中介机构包括: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目前,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工作正在推进中。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就重组事项签订正式重组协议。以上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资产出售方案为准。

5、本次交易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因筹划资产出让事宜,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25日开市时停牌。5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5月25日披露《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6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6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停牌期间,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中介机构对拟出售资产开展审计、评估和尽职调查工作。公司同时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鉴于本次重组的工作较多,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事务等工作完成尚需一定的时间,交易细节尚需进一步沟通和谈判,公司预计无法在2017年7月2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资产重组信息。为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25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自公司停牌起始日2017年4月25日起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6个月。本次申请继续停牌事项尚需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申请延期复牌的承诺

公司承诺于2017年10月2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继续停牌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若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未能披露重组方案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意见

经兴业证券核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之中。上市公司自停牌以来,严格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要求,编制信息披露文件。但鉴于相关方案仍未最终确定,方案的商讨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交易细节尚需进一步沟通和谈判,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上市公司因此申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不超过6个月。

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上市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延期复牌有利于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鉴于上述情况,兴业证券认为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具有真实性。考虑到本次重组的复杂性和方案推出的不确定性,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兴业证券将督促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于承诺期限内尽快复牌。

五、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