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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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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7-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概述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创高新”)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24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予以核准的文件,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宜尚未实施。

二、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2017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如下:拟以总股本434,700,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9,561,522.50 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017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权益分派方案。

2017年6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59)。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27日。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17年6月27日实施完毕。

三、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调整 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决议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鉴于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由8.53元/股调整为8.49元/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由8.08元/股调整为8.04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调整如下: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调整如下: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其 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编号:2017-65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