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告
(住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第5层)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17年6月2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70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公司债券。
2、发行人本次债券拟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其中首期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发行完毕。
3、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基础发行数量为500万张,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4、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1,531,596.63万元(2017年3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4.4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68,289.12万元(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099.04万元、62,962.39万元和77,805.93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2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1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前2年票面利率加发行人上调的基点(或减发行人下调的基点),在存续期后1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前3年票面利率加发行人上调的基点(或减发行人下调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0%-5.2%,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0%-5.2%,最终票面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7月12日(T-1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7月13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不提供担保,亦没有采取抵押、质押等增信措施。
8、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四、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9、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4、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5、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可以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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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1、发行主体: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3年,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简称“17广药01”;品种二期限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简称“17广药02”。
3、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4、超额配售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30亿元的发行额度。
5、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2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5年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的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对于本期债券的品种二,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的品种一及品种二,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公告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安排。
9、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不超过国家限定的利率水平。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0、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11、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配售规则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1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1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4、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5、发行首日: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为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7年7月13日。
16、起息日:自2017年7月14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7月14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7、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18、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7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本期债券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7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7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9、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20年7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9年7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2年7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7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20、本息支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21、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和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2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
2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5、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7、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8、拟上市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9、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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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合格者
本期债券参与簿记建档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0%-5.2%,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0%-5.2%,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确定。
发行利率确认原则:
1、簿记管理人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的原则,对合规申购金额逐笔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2、若合规申购的累计金额未能达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则簿记建档区间的上限即为发行利率。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7月12日(T-1日)9:00-15:00前将《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人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的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7年7月12日(T-1日)09:00-15:00,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传真:010-89136009转900002、010-89136013转900002;
备用传真:010-85130645、010-85130295;
备用邮箱:bjjd02@csc.com.cn
电话:010-86451106、010-86451107。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7年7月13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的基础上,可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发行额度。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7年7月13日(T日)-2017年7月14日(T+1日)。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已开立上交所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7月12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7年7月12日(T-1日)09:00-15:00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2)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89136009转900002、010-89136013转900002;
备用传真:010-85130645、010-85130295;
备用邮箱:bjjd02@csc.com.cn
电话:010-86451106、010-86451107。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7年7月14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20002231902730462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六铺炕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100002239
汇入地点:北京市
汇款用途:广药集团小公募公司债缴款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7年7月14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权,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 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 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第5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第5层
法定代表人:李楚源
联系人:陈必根、黄玉云
联系电话:020-66281098
传真:020-81216498
邮政编码:510130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2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焦希波、王瑶、李谦
联系电话:010-65608348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1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1日
附件1:
特别提示: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开立可用于申购本期债券的账户,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可以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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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且可用。本期债券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最低为1,000万元(含),且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2、债券简称/代码:债券简称:品种一:17广药01,143173;品种二:17广药02,143174;品种一申购区间:4.0%-5.2%;品种二申购区间:4.0%-5.2%;基础规模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0亿元;品种间设回拨选择权;起息日:2017年7月14日;缴款日:2017年7月14日。
3、投资者将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填妥(签字或盖公章)后,请于2017年7月12日9:00-15:00传真至010-89136009转900002、010-89136013转900002,备用传真:010-85130645、010-85130295;备用邮箱:bjjd02@csc.com.cn;咨询电话:010-86451106、010-86451107。如遇特殊情况,经簿记管理人、发行人与投资人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或簿记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依据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和/或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并取得监管机构同意后(如需),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1)、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市场变化,导致本期债券合规申购金额不足基础发行规模,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发行;
8、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本期债券附件2:《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申购人公章或申购人授权代表签字(必须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日期:2017年月日
附件2: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选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五、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不低于100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六、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且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确认函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1
1个人投资者不得认购交易所规定的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债券信用评级在AAA以下(不含AAA)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不包括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否()
机构名称:
(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机构名称:
(公章)
年月日
附件4:
声明及提示:以下示例中的利率和金额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要约时不必传真本填报说明。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填报说明
1.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且不超过本次债券发行规模;
2.申购利率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3.认购示例:
■
就上述认购,当该品种发行的票面利率:
高于或等于4.1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30,000万元;
高于或等于4.05%时,但低于4.1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0万元;
高于或等于4.00%,但低于4.05%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
低于4.00%时,该认购无效。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签署日: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