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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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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
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7-040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

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10日15:00在公司180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6人,独立董事金祥荣先生、于永生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顾国达先生代为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下属子公司般若理财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6票,实参加表决票6票,其中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蓝翔先生、林平先生进行了回避。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般若理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简称“般若理财”)在2017年度(时间截至未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与关联方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浙商资产”)或其下属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类型主要为般若理财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私募基金项目,收购浙商资产(或其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良资产债权的收益权;般若理财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私募基金项目,向浙商资产(或其下属公司)销售一定的基金份额。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下属子公司般若理财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2017年第二次临时大会审议表决。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8票,实参加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决议于2017年7月27日下午2:30在公司1808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17—041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下属子公司般若理财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7月10日,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般若理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简称“般若理财”)2017年度(时间截至未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与关联方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浙商资产”)或其下属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蓝翔先生、林平先生进行了回避。该事项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贸集团”)将回避表决。

对该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于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均属般若理财正常的日常经营行为,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将严格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市场公开、公允价格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期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情况

般若理财系2017年6月公司从浙商资产收购而来的全资子公司(详见公司2017年6月6日发布的《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暨对外投资公告》),目前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和财富管理相关业务。在公司收购般若理财之前,般若理财在日常经营中会涉及与浙商资产(或其下属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相关情况如下:

1、般若理财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对私募基金项目进行管理,该等项目按照公开市场价格收购浙商资产(或其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良资产债权的收益权作为项目标的,交由专业清收机构或个人对标的进行清收管理。

2017年1月起至今,般若理财所管理的私募基金项目向浙商资产(或其下属子公司)收购不良资产债权收益权合计61,717.78万元。

2、浙商资产(或其下属公司)作为社会合格投资者,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认购般若理财所管理的私募基金项目份额。

2017年1月起至今,浙商资产(或其下属公司)认购般若理财管理的私募基金项目份额合计38,027.60万元。

般若理财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其所收取的管理费系从各私募基金项目本身收取,与浙商资产(或其下属公司)之间并无直接资金往来关系。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类别

为确保般若理财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着公平、合理和优势互补的原则,董事会同意般若理财2017年度(时间截至未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同浙商资产(或其下属公司)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浙商资产成立于2013年8月6日,注册资本27.18亿元,法定代表人孙建华,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地为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经营范围为:参与省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业务(凭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经营)。资产管理,资产投资及资产管理相关的重组、兼并、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及服务。

浙商资产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浙商资产资产总额1,885,381.55万元;资产净额523,861.48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46,191.23万元;净利润43,613.91万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国贸集团持有浙商资产100%股权,因此浙商资产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0.1.3 之(二)中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浙商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般若理财在向浙商资产(或其下属公司)收购不良资产债权的收益权、销售基金份额时,将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市场公开、公允价格执行。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般若理财与浙商资产在业务经营方面存在互利互补的合作机会,上述关联交易是各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可以实现资源合理利用,有利于般若理财拓展业务渠道,实现业绩稳健增长,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将严格按照市场公开价格执行,定价明确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公告编号:2017-042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1808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27日

至2017年7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7月25日、7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1806室,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二)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大道12号(邮编:310009)

联 系 人:姬峰

联系电话:0571-87600383

传 真:0571-87600324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