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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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7-08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23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677,360,40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80,320,812.18元。公司2016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鉴于本公司已于 2017年6月12日完成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业务,公司总股本由2,677,360,406股变动为2,681,155,28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规定,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股本总额计算分配比例。调整后的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99575元(含税)。公司2016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现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81,155,2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9957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69618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995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991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995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7月18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7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7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7月3日至登记日:2017年7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部门:公司证券发展部

联系人:夏可钦、刘琳

咨询电话:010-59388886 传真:010-5938888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IT产业园104号楼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7-085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

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具体详见公司2017年4月8日、2017年4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7年7月10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中海信托-安盈19号东方园林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累计购买入公司股票92,474,622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45%,成交金额合计1,476,347,463.33元,成交均价约为15.96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完成股票的购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自本公告日起12个月。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