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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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2017-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2017-027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7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林秀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任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余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答邦彪、漆贤高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三安光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三安光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7-028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10日17点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林志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事项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推荐,选举林志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林科闯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选举林志强先生、任凯先生、林科闯先生、翁君奕先生及彭万华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并选举林志强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

2、选举彭万华先生、孙燕红女士、韦大曼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并选举彭万华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

3、选举翁君奕先生、彭万华先生、林志强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并选举翁君奕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4、选举孙燕红女士、翁君奕先生、阚宏柱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并选举孙燕红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林科闯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继续聘任李雪炭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林志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继续聘任韦大曼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继续聘任林海先生、张家宏先生、徐宸科先生、蔡文必先生、苏住裕先生、张中英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继续聘任黄智俊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附:

个人简历

1、林科闯,男,MBA,曾任职于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2、林志东,男,硕士,曾任职于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事业部总经理、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韦大曼,男,硕士,曾任职三钢机械制造公司总经理;三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三钢闽光公司副总经理;三钢集团公司处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4、黄智俊,男,中共党员,大学,经济师。曾任职于三明钢铁厂,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5、林海,男,硕士,曾任职国贸集团特区保税品公司业务主办;厦门鑫鼎盛证券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研究员;厦门宝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科长;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营运中心总经理。现任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

6、张家宏,男,博士,曾任职于台湾晶元光电(Epistar)高级工程师、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7、徐宸科,男,博士,曾任职于台湾晶元光电(Epistar)磊晶部门高级工程师、课长、制程工程部副理、制程工程部经理、制程工程部处长、制程群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8、蔡文必,男,中共党员,硕士,曾任职于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芯片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兼GaAs研发中心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中心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9、苏住裕,男,博士,曾任职于联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台湾联华电子新事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晶发光电公司执行副总经理;晶元光电公司副总经理;元砷光电科技公司事业群副总经理;联铨科技公司部门协理兼生管部经理、磊晶部经理;光宝电子光电事业部工程师;国联光电公司工程师;台湾科技公司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10、张中英,男,博士,历任华上光电担任研发专案经理、博灏投资顾问公司III-V族半导体市场研究员、晶元光电担任外延中心主任兼副厂长、力旭光电生产技术部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11、李雪炭,男,大学,曾任职于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证券部,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7-029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10日17点30分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方崇品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方崇品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