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7-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基金”)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7年7月13日起,苏宁基金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者可通过苏宁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苏宁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的销售业务应遵循苏宁基金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jzcgl.com)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2、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80301262

网址:www.cjzcgl.com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