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7-028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通知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新建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7-029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6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军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7-030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出东方)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总额度增加至12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一年。
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抵押、担保、信用等方式向商业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26亿元的综合授信,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上述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 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授信申请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7-031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对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 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属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方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扩大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康电气”)融资规模,支持其经营发展,公司拟为帅康电气提供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金融机构借款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以相关协议实际约定的日期起算。
2017 年 7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企业地址:余姚市低塘街道城东北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徐新建
注册资本:5,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燃气用具、燃气热水器、吸油烟机、空调、家用电器、厨卫产品、净水器、灯具的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成立时间:2000年12月28日
股权结构:
■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帅康电气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帅康电气的经营发展;本次拟被担保的帅康电气资产状况、盈利能力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债务清偿能力;本次为帅康电气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发生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7-032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或“公司”)于2017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需增加经营范围,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对应的条款也需一并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本次变更前:公司的经营范围: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太阳能采暖系统、太阳能空调系统、热泵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及技术服务;光电产品、照明器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消毒杀菌器具、空气净化设备、水净化设备、卫生洁具、五金机电、建筑材料研发、生产;采暖炉、取暖器、电热水器、燃气具、电动车、模具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经营范围: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太阳能采暖系统、太阳能空调系统、热泵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及技术服务;光电产品、照明器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消毒杀菌器具、空气净化设备、水净化设备、卫生洁具、五金机电、建筑材料研发、生产;采暖炉、取暖器、电热水器、燃气具、电动车、模具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及技术服务;贵金属及贵金属制品的回收利用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经营范围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第13条做出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本次修订前:公司的经营范围: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太阳能采暖系统、太阳能空调系统、热泵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及技术服务;光电产品、照明器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消毒杀菌器具、空气净化设备、水净化设备、卫生洁具、五金机电、建筑材料研发、生产;采暖炉、取暖器、电热水器、燃气具、电动车、模具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本次修订后:公司的经营范围: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太阳能采暖系统、太阳能空调系统、热泵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及技术服务;光电产品、照明器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消毒杀菌器具、空气净化设备、水净化设备、卫生洁具、五金机电、建筑材料研发、生产;采暖炉、取暖器、电热水器、燃气具、电动车、模具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及技术服务;贵金属及贵金属制品的回收利用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因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366证券简称:日出东方公告编号:2017-033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28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28日
至2017年7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 2017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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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⑴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⑵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⑶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7月26日(9:00—11:00、14:00—16:00)。
(三)登记地点: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5959992
联系传真:0518-85807993
联系地址: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 邮编:222243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