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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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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旗下沪港深基金法律文件的公告

2017-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深圳证监局发布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参与港股通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局机构字[2017]8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深圳证监局备案,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7月12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法律文件,现就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1、调整内容:根据《通知》要求,对于已成立运作的参与港股通交易的基金产品需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核指引》(以下简称“《审核指引》”)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及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完善信息披露相关内容;对于基金名称带有“沪港深”等类似字样且港股投资比例下限为零的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显著位置进行特别风险揭示。

2、涉及基金:本公司旗下的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15,以下简称“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877,以下简称“宝盈国家安全沪港深股票”)和宝盈互联网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482,以下简称“宝盈互联网沪港深混合”)可以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且对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范围为0-40%。根据《审核指引》、《通知》的规定,应修改《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宝盈互联网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3、修改说明: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增加投资港股的相关风险提示以及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的特别风险揭示,具体修改内容参见本公告附件《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沪港深基金法律文件修改对照表》。

本次修改不涉及原有《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宝盈互联网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登载在本公司网站上,本公司将在上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2日

附件: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沪港深基金法律文件修改对照表

一、 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2、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二、 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2、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三、 宝盈互联网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2、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