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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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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按照《通过港股通机制
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
基金注册审核指引》
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7-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核指引》(以下简称《审核指引》)的有关规定,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按照《审核指引》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及时修改《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和《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相应条款。具体修改如下:

一、《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二、《托管协议》修改内容

三、《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上述变更事项为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调整而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订,对本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将更新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并在今后发布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相应变更相关表述。

注意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2、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详情:

(1)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二日

关于调整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大额申购限制金额并暂停

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7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2017年7月13日起,本基金大额申购限制金额由2亿元调整为3000万元。本基金B类暂停转换业务(本基金A类未开通转换业务)。

2、本基金恢复正常申购、转换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17年7月13日起,对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高于3000万元的申购业务进行限制;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请金额高于3000万元的,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

3、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关于工银瑞信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暂停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7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自2017年7月13日起暂停转换业务。

2、本基金恢复转换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11-9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