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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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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摩根安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
公告

2017-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7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1)按照《上投摩根安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上表中“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按照《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投摩根安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分红规则设定的公告》中设定的分红规则以及《上投摩根安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约定计算而得。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2)权益登记日2017年7月17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2017年7月17日之前(不含2017年7月1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4咨询办法:

(1)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794888、400 889 4888。

(3)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cifm.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3日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7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1)按照《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上表中“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按照《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分红规则设定的公告》中设定的分红规则以及《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约定计算而得。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2)权益登记日2017年7月17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2017年7月17日之前(不含2017年7月1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4咨询办法:

(1)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794888、400 889 4888。

(3)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cifm.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3日

上投摩根天颐年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7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1)按照《上投摩根天颐年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上表中“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按照《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投摩根天颐年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分红规则设定的公告》中设定的分红规则以及《上投摩根天颐年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约定计算而得。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2)权益登记日2017年7月17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2017年7月17日之前(不含2017年7月1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4咨询办法:

(1)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794888、400 889 4888。

(3)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cifm.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3日

上投摩根稳进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7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1)按照《上投摩根稳进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上表中“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按照《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投摩根稳进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分红规则设定的公告》中设定的分红规则以及《上投摩根稳进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约定计算而得。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2)权益登记日2017年7月17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2017年7月17日之前(不含2017年7月1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4咨询办法:

(1)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794888、400 889 4888。

(3)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cifm.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