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公告编号:2017-006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7月1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南头关口二路智恒战略性新兴产业园10栋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宪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总股本由5,882.35万股增至7,843.15万股,注册资本由5,882.35万元增至7,843.1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960.8万元。
与会董事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章程修订对照表》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总经理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且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子公司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公司以增资方式向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入资金22,953.22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32,753.22万元,2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且前述投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江苏沃特新材料项目(改性工程塑料)的实施和建设。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具体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7,562.73万元,现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总额为7,562.73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并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制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制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召集公司全体股东于2017年7月27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有关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公告编号:2017-010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7月1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南头关口二路智恒战略性新兴产业园10栋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尊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公司以增资方式向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入资金22,953.22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32,753.22万元,2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且前述投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江苏沃特新材料项目(改性工程塑料)的实施和建设。同时,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顺利实施和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前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且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7,562.73万元,现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总额为7,562.73万元。同时,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并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公告编号:2017-011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7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15:00至2017年7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2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7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关口二路智恒战略性新兴产业园10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以上第1项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二)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分别由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及其他相关公告,其中,议案1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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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下午17点,且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关口二路智恒战略性新兴产业园10栋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0755-26880862
联系传真:0755-26832610
电子邮箱:stock@wotlon.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关口二路智恒战略性新兴产业园10栋2层
邮政编码:518052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且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本人(或单位)对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6”,投票简称为“沃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7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86证券简称:沃特股份公告编号:2017-012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3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一、停牌事项说明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股票收盘价格近期涨幅较大,自2017年6月28日至今,三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鉴于前述情况,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沃特股份,证券代码:002886)自2017年7月10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就股价异常波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自查结果如下:
二、自查结果说明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本公司再次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股价波动风险
公司2017年6月28日上市发行价每股13.24元,三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截止2017年7月10日停牌时股价为每股40.89元,近期股价涨幅较大可能面临股价波动风险。
(二)业绩预告风险
公司将于2017年8月25日披露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17年半年度业绩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数据比较无需修正。2017年半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三)经营及管理风险
1、核心技术失密与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所在的新材料产业为技术密集型产业。作为新材料产业的一个重要领域,改性塑料产品主要根据下游客户的特定要求和需求进行研发和生产,专业性和针对性较强,特别是高端改性塑料产品在配方和工艺上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因此掌握独特的技术配方和生产工艺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培养了一批具有丰富行业经验和研发能力的技术人员,并掌握了一系列独特的技术配方和生产工艺,这些技术人员及其掌握的核心技术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十二五”时期国家倡导的战略新兴产业,新材料产业近年实现了快速发展,“十三五”期间国家为贯彻实施制造强国战略,进一步加快推进新材料产业发展。随着国家对新材料产业重视程度的逐步提升以及未来产业规模的持续扩大,人才竞争将会日益激烈,公司可能面临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2、购买LCP生产线面临的技术和市场需求风险
2014年7月14日,公司与韩国三星精密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由公司向三星购买位于韩国蔚山的LCP生产线及相关无形资产。该生产线的产品种类为液晶高分子树脂(SELCION?)及其改性材料、注塑成型产品,涵盖KB级、KC级、KD级、KG级液晶高分子树脂及其复合材料。未来该项目达产后,如LCP生产线所生产产品的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或技术未能及时更新,该项目的实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四)市场风险
1、下游客户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的风险
改性塑料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工业产品原材料,其需求与下游行业的景气度高度相关。家用电器和汽车领域是改性塑料产品最主要的两个下游应用行业。伴随着产品轻薄化的发展趋势,改性塑料在家用电器和汽车产品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目前改性塑料在家电产品中已经成为重要的核心材料。近年来受益于下游家用电器和汽车行业的增长以及改性塑料产品应用范围的扩大,改性塑料的需求快速增长。但是如果下游行业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进出口贸易环境以及国家相关补贴政策取消的影响,使得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从而减少对公司所在行业产品的需求,公司的经营成果会受到一定影响。
2、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改性塑料行业企业家数众多,市场化程度较高。但从整个产业角度来看,我国仍落后于欧美先进水平,主要表现为产品低端化、研发和创新能力不强、品牌意识相对较低。目前国内中低端改性塑料产品居多,企业规模普遍小,竞争较为激烈;高端产品种类较少,高端改性塑料的研发和生产明显不足。欧美等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依靠其技术、人才和资源等的优势占据行业领先地位。随着我国改性塑料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外改性塑料企业看好中国市场的巨大需求,进一步加大在中国市场的投入,抢占市场份额。加之近年来国内也诞生了一批比较有竞争能力的企业,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公司如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提升产品质量、扩大市场份额,将面临公司竞争地位下降、业绩下滑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2012年9月10日,沃特股份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244200159),有效期为3年。2015年11月2日,沃特股份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544200248),有效期为3年。2011年11月17日,惠州沃特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144000151),有效期为3年。2014年10月9日,惠州沃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444000238),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沃特股份、惠州沃特在上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期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税收优惠。
如果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不能延续,则沃特股份、惠州沃特无法持续享有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所得税率或将增加,将对企业盈利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由于公司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的营业收入正在不断增加,向核心客户的销售额增加较快,新的核心客户培育也在不断进行等原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3,019.89万元、15,152.48万元和17,525.03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2.39%、27.81%和26.92%。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在未来信用政策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应收账款余额仍会进一步增加,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该等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虽然公司对客户的应收账款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进行了投保,但投保额度之外的损失仍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产能扩张带来的产品销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式达产后,公司有效产能将由2016年的58,859.33吨/年提高至178,859.33吨/年。为缓解产能扩大将给公司销售带来的压力,公司一方面加强对下游细分行业的跟踪,不断开拓新客户;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销售队伍和销售网络的建设,扩大公司销售区域,提高市场占有率。尽管如此,如果本公司市场开拓不力,将可能造成因产能扩张带来的产品销售风险。
2、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完成上述项目共需要新建房屋及建筑物、购置机器设备支出合计为36,074.39万元,投产两年后每年将新增折旧费和摊销费2,500万元左右。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则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3、募投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主要为扩大升级现有产能,其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状况做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数据均为预测性信息,不构成公司对本次发行募投项目预期效益的业绩承诺或盈利预测。公司已经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未来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品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存在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上述风险为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