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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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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42证券简称:华脉科技公告编号:2017-004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年 7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7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胥爱民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4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3,400万股。总股本由10,200万股增加至13,6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此公司需变更增加注册资本。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发行上市结果和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董事会拟修订《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条款,形成新的《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7-009)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2、审议并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光通信无源器件扩产项目、智能ODN扩产项目、无线基站微波无源器件扩产项目、无线天线扩产项目、通信设备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京永专字(2017)第310324号)《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截至 2017 年 5 月 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078.75万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对该事项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2017-006)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3、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在不影响正常募投项目使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发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不超过 2亿元(含 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对该事项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7-007)

表决结果:7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4、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对该事项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7-008)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3日

证券代码:603042证券简称:华脉科技公告编号:2017-005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7年 7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7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鲁仲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原《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条款做出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4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3,400万股,总股本由10,200万股增加至13,600万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为人民币13,600万元。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此公司需变更增加注册资本。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发行上市结果和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董事会拟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条款,形成新的《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事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7 月 13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6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48号”《关于核准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0万股,发行价格11.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82,8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2,667,192.0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0,172,807.94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京永验字[2017]第210049号”《验资报告》。

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轻重缓急用于以下各项目: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进行了投入。截至2017年5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1,078.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 (京永专字(2017)第310324号)《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7年7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078.75万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5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已履行了本次置换事项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1,078.75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2017年7月1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且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鉴证报告。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3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证券代码:603042证券简称:华脉科技公告编号:2017-007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48 号《关于核准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 34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实际发行34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1.2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82,84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2,667,192.06 元,募集资金净额 340,172,807.9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京永验字【2017】第21004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额度:不超过 2亿元(含2亿元),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

4、实施方式: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且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2亿元(含 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2亿元(含 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内控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广发证券同意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五、上网文件

1、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42证券简称:华脉科技公告编号:2017-008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以上资金在额度可循环使用,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一、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的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理财产品的额度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拟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的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资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以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42证券简称:华脉科技公告编号:2017-009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4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3,400万股。总股本由10,200万股增加至13,6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此公司需变更增加注册资本。

2、根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制定的《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进行相应修改。内容如下:

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公告的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本议案事项经2017年2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通过,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7月13日